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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多個本土社團主張 提高行賄與受賄罪刑度

【大紀元1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八日電)台灣社、北社、南社等多個本土社團今天主張修改選舉罷免法與刑法,提高行賄與受賄罪刑度。本土社團將把「重懲賄選承諾書」寄給民進黨與國民黨主席以及兩黨總統參選人,要求簽署。

台灣社等本土社團下午召開「重懲賄選,絕不寬貸」記者會,南社社長鄭正煜表示,賄選對台灣影響深遠,高雄走路工事件判決無罪,相當荒謬;過去行賄罪都是低度求刑,這種偏差要從修改選罷法與刑法著手。

鄭正煜說,本土社團主張選罷法行賄罪由現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的投票受賄罪由現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改為「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他表示,會將「重懲賄選承諾書」寄給民進黨主席陳水扁、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希望在一週內簽署,若沒有回應,將登門求教。

鄭正煜說,希望民進黨與國民黨中央黨部將承諾書轉寄給所有立委參選人,並在兩週內完成簽署,社團會公布沒有簽署立委的名單,並展開一連串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