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六日電)前總統府憲改辦公室主任李俊俋今天在反貪腐公投案辯論會表示,支持公投、支持反貪腐,但反對利用公投程序達到「假公投、真違憲」目的;反貪腐公投案其實不是創制性公投,而是憲法修正案,但國民黨反對憲改,也阻擋陽光法案。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舉辦第四號公投案–反貪腐公投案的第五場辯論會,正反方代表分別是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李俊俋,發問人為輔仁大學法學院長陳榮隆、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研究員許光泰和警察大學教授高哲翰。
反貪腐公投案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李俊俋表示,支持公投,也支持反貪腐,但反對利用公投程序達到「假公投、真違憲」目的,反對利用打著反貪腐旗號,保護特別團體和人的真正貪腐。
他質疑,反貪腐公投特別條例是怎樣的內容和程序,如何達到反貪腐目的?立委調查權追討範圍是什麼?對象是否包括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或立法院?追究法律責任或政治責任?調查權可做得比司法單位更好?調查委員會要不要依政黨比例組成?能否解決反貪腐問題?有無侵犯司法權和行政權?
李俊俋說,最新民調顯示,最貪腐的是立法院,調查權若交給立法院,台灣人民能放心嗎?台灣的民主過程有很多阻礙,國民黨從2004年選舉投完票後,利用司法程序吵選舉無效、當選無效,吵了一年半後,換吵三一九真調會,真調會被宣告違憲,換吵一罷、二罷、三罷。反貪腐公投案是破壞憲政體制,目的是想把陳總統拉下來。
李俊俋指出,賴士葆表示反貪腐案公投案追究政治責任,但主文內容是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都追究。此外,所謂政策好壞問題,誰執政誰就有責任,政策對錯由選民決定,解決貪腐問題應透過黨產條例、廉政公署、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相關陽光法案及行政中立法,但國民黨卻阻擋。
他表示,總統擁有刑事罷免權,如果總統、部屬或親屬違法,陽光法案可達到反貪腐目的,但國民黨阻擋。國民黨應回到民主程序,不要「假公投、護黨產」,反貪腐公投案的內容、程序都說不清,因為反貪腐公投案、二階段投票都是為反公投而已,國民黨這七、八年來已鬧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