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帝制時代,皇帝是大老闆,所有官員都是他的員工。員工的工資老闆發,老闆的工資誰來發呢?
就像一家大企業,董事長除了分紅,還有薪水;一個皇帝則除了威權,還有「好用」。「好用」就是皇帝的工資。
以北宋爲例,自太宗趙光義以降,幾乎每個皇帝都有1200貫的「好用」,而且每月如是,相當於月薪。之所以說「幾乎每個皇帝都有」,是因爲中間出了個宋仁宗,按規定仁宗也有1200貫的月薪,但是他發揚風格,自己主動放棄了(見《宋史‧志第132》:仁宗帝命罷左藏庫月進錢一千二百緡)。
且說沒有放棄工資的宋太宗、宋真宗他們,作爲皇帝,不方便親自去填工資單,每月那1200貫,例來是由「左藏庫」送過去。所以從形式上來講,皇帝的工資是左藏庫給發的。
左藏庫在隋唐時就有,是太府寺下屬機構,太府寺掌管天下財賦,左藏庫則儲存天下財賦。宋初不設太府寺,而是沿襲五代,設鹽鐵、度支、戶部三司,對國家財政進行管理,左藏庫即在三司之下,與右藏庫、內藏庫一起,對鹽鐵專賣、度支盈餘、戶部稅賦、皇莊租稅、各地方長官進貢、各附屬國進貢以及各項專賣所帶來的貨幣與實物進行集中的收支管理。其中皇莊租稅、地方進貢、附屬國進貢以及宮廷主持的專賣收益,是交由左藏庫管理的,這些財物集中於左藏庫,用來給京官發補貼,給禦前侍衛發餉,給太子、公主、後妃們發生活費,以及給皇帝發工資。
左藏庫收入來源中,皇莊租稅和各項進貢是微不足道的,大項收入還是來自於專賣。帝制時代常見的專賣品無非是鹽、鐵、茶、酒之類,然而這些屬於政府財政,不屬於宮廷財政,專賣收益再多,也不能劃歸左藏庫,左藏庫能利用的專賣品隻有土地。宋代以後,元、明、清三朝都有「樓店務」這種機構,其實就是搞土地專賣的,該機構經宮廷授權,對城區尤其是都城內的國有土地進行出租,或者開發後再出租,每年收取大筆租金,除地方分成之外,大部分都流向了左藏庫。宋太宗時期,樓店務「以所收錢供禁中脂澤之用,日百千」(《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0》),給皇帝發工資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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