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見郭飛雄指酷刑致傷殘 刑逼審判不公正

【大紀元12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採訪報導)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12日上午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會見被關押近1年3個月的丈夫。郭飛雄告訴妻子,他的身體因酷刑5、6處傷殘,呼籲全社會關注禁絕酷刑。辯護律師莫少平堅持認為,郭飛雄無罪,刑訊逼供下的審判肯定不公正,應繼續尋求法律救濟。

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12月12日上午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被允許會見被關押近1年3個月的丈夫。當天晚上張青談會見經過—

張青:「今天早上10點多一點,我見到他了,時間是15到20分鐘。他一上來,跟我笑了,也跟我招手,人瘦,也比較白。」

記者:「講話的時候距離有多遠?」

張青:「隔著非常厚的隔音玻璃,用電話講,有警察在旁邊聽。」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5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辯護律師說,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

郭飛雄案起訴後,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會見律師自述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今年11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5年,罰款4萬元人民幣。

郭飛雄會見律師表示對一審判決不上訴,但保留申訴權利,委託妻子幫助他申訴。
張青說,這次會見郭飛雄,他談到酷刑的後果—

張青:「他說他的身體有五、六處傷殘,他們對他下了毒手,他的腰完全壞了,他們把他反手吊在後面,他的兩個手也快壞了,他的視力越來越模糊,他只說了這三個,其它的沒有講,我估計他怕我聽了受不了。

他說『中國的水太深了,總得有一個人來趟這個水』。

他說『對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這種酷刑,希望中央政府真正地、徹底地制止這種反人道、反文明的酷刑。也希望社會的有識之士、有良心的人士,能夠推動中國的監獄裡禁用電警棍電擊男性、女性生殖器的這種酷刑,這個實在是太醜惡了。』」

記者:「他還講了什麼?」

張青:「他跟我說,他們也威脅過他以後還會做什麼,做什麼…他跟我講,每兩個星期給我寫一封信,如果一個半月沒有收到信的話,他可能在絕食抗議。現在馬上要下到監獄裡去,面臨著人家給不給他帶走他手邊的個人用品。

他有50、60本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寫的讀書筆記,跟政治無關,只是文學、哲學、英語…如果真的被人家扣押的話,他會絕食抗議。如果在監獄裡受到其它虐待,他也會啟動絕食抗議。絕食分兩次,一次100天,一次150天,直到奧運會結束。」

張青認為:「他一再說的在裡面遭受到的酷刑,這是最關鍵、最核心的問題。並且這種傷是看不到的傷,他走路的姿勢非常僵硬。在這整個案件裡,以法西斯式的精神摧殘和身體摧殘來對付一個人,官方的目的就是打擊他的意志,想讓他不再從事維權、推行中國的法制民主。不可逆轉的這種身體摧殘比控制他5年時間更重要。」

張青談到會見後她走到看守所門口,坐在那裡的心情。她說—

張青:「心是很清涼的、冷靜到極點的那種感覺。我坐在那裡想了好久,接下來就(在那裡)給胡錦濤寫第四封公開信。」

在北京的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說—

莫少平:「畢竟當局是讓她見了郭飛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提供一點兒意見,咱們始終還是認為,郭飛雄是受到刑訊逼供的,我們該去怎麼舉報,怎麼提出再審,刑訊逼供逼取的一些『證據材料』,是一種程序上的不公正。要求再審也好,請求檢察院抗訴也好,這個程序是可以走的。

刑訊逼供絕對是中國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刑訊逼供狀態下進行的司法審判肯定是不公正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是一個可以進行申辯、抗辯的救濟渠道。

第二、郭飛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不適於羈押,作為親屬和郭飛雄本人,都可以提出『保外就醫』申請。

第三、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無論從事實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仍然不改變我們的辯護觀點,堅持認為郭飛雄是無罪的。」(//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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