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千名職工聯名上訴代表腓骨被打斷
【大紀元12月11日訊】(民生觀察劉飛躍報導)今天,我們收到位於四川省眉山市五○五廠職工的一份名為《五○五廠1035名職工堅決反對法西斯暴行——還我人權的聯名上訴書》,同時,我們還瞭解到五○五廠維權代表徐光福(傷殘軍人)在前天剛剛遭不明身份暴徒襲擊重傷住院的消息。
在這份聯名上訴書中,1035名職工寫道,五○五廠近期進行改制,改制領導工作組不與工廠職工進行正面溝通,不解決工廠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在沒有徵得全廠職工大會和職代會的情況下,強行任命全廠新的領導班子,改制過程不進行公示。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10月19日上午9:30分,五○五廠職工與工廠領導發生衝突,當天晚上,陳小平、徐光福等八名職工代表進京上訪,結果遭到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和城西派出所公安的圍追堵截,代表們被關押後,連上廁所都有公安跟著,更惡劣的是城西派出所的公安對被在眉山火車站攔下的李建斌進行強行搜身檢查、限制通信自由、不按時給飯吃。此舉激怒了全廠職工,千名職工自發來到東坡區公安分局,在職工們的強大壓力下,當局才於20晚上放人。
12月9日上午11:10分左右,眉山市五0五廠職工代表徐光福接到一個電話,說眉山燃氣公司蔡總、還有他的戰友找他有事,徐光福出門不久,有一青年叫著徐光福的名字並將其攔下,徐說,你認錯人了,話音剛落,從上方衝下二人,拿出鐵鎯頭照著頭部和雙腿一陣猛擊,三人邊打邊說:”我讓你舉報、我讓你舉報,今天把你廢了再說”徐拚命用手護著頭部,大聲叫喊救命,後在兩位路過的姑娘報警下,徐光福才倖免一死。
今天上午,我們聯繫上了徐光福,他正在眉山市醫院住院治療,徐光福身體很虛弱,說話也很困難,他告訴我們,經醫生診斷,他手指被打斷,雙肘、雙膝蓋骨打碎,腓骨打斷。隨後,我們又聯繫上了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據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對我們講,上述事件發生在十七大期間,是由國保部門處理的。
附:五○五廠千名職工聯名上訴書:
五○五廠1035名職工堅決反對法西斯暴行
——還我人權的聯名上訴書
10.20事件:揭露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和城西派出公安幹警,強行拘禁五○五廠陳小平、徐光福、肖治中、李建斌、江波、何鳳翅、周樹平等7名正當上訪者的事實真相:因五○五廠改制,以韓冰、吳廣亮為首的改制領導工作組;長期駐紮並多次輾轉眉山市多家賓館,而不與我廠職工進行正面溝通,不解決我廠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在沒有徵得全廠職工大會或職代會的情況下,強行任命全廠新的領導班子(以原謝衛平為首的領導班子,還沒有向全廠職工澄清和交待及解決工廠長期遺留下的許多歷史遺留問題),而沒有向全廠職工進行公示,全廠職工感到非常不解和氣憤,從而引發全廠職工的強烈反對,造成10月19日上午9:30分在廠第一會議室召開中層幹部以上會議;對廠級領導任命大會時;會場一片混亂,全廠職工就此事要求主管領導吳廣亮給予答覆,但是由於場面混亂,吳廣亮被公安護送至3樓辦公室保護,下午12:50分左右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出動公安140多人左右(其中競有城管穿著公安制服)分兩排將吳廣亮帶上車,但遭到本廠職工強烈反對。從而更加引起了全廠職工的強烈不滿,至使10月19日晚上10:29分本廠的8名職工代表;乘坐k118次列車進京上訪。在眉山火車站台上有兩名正當上訪者;被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的公安強行攔下,當火車行至彭山車站後,另有6名正當上訪者在車上,被該車乘警以查車票和身份證為由,將4人強行帶至餐車,另有1人見此情景,在成都車站自行下車,其中另一名正當上訪者在火車即將行至德陽車站時,被該車乘警強行押至餐車。在20日凌晨1點左右,由眉山的公安追至德陽火車站會同德陽車站公安上車,將其5人強行押下車,在德陽車站停留十幾分鐘後,然後分乘兩輛眉山警車一路狂奔至眉山市彭山縣公安局;此時已是凌晨3:05分,被帶到2樓會議室後,將其5人分開分別進行了兩次審訊筆錄後簽字按手印,在20日上午,由市信訪辦和市公安局對非法扣押的5位正當上訪者進行盤問,特別是市信訪辦的工作人員,他(她)們自己作為一個信訪幹部居然說出與《信訪條例》相悖的話來,就因為我們的這些政府官員以個人意志替代中央的法律、法規,嚴重缺乏政治素養,我們認為這是無政府主義的諸侯政治產生的惡果,腐敗風刮出的怪胎。請注意:東坡區公安分局使用的手段、地點、場合都不對:7人一夜未眠,連上廁所都有公安跟著,更惡劣的是城西派出所的公安對被在眉山火車站攔下的李建斌進行強行搜身檢查、限制通信自由、不按時給飯吃等,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由於李建兵身體本身有病在身,且在服藥期間,加之夜深寒冷,致使李建斌體能急劇下降,最後導致昏倒在城西派出所,其間李建斌曾打電話向五○五廠黨委書記王力克求救卻被城西派出所公安強行中斷通話)。10月20日,當五○五廠全體職工得知李建斌等七人因為全廠職工的利益和反腐進京訴求途中被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東坡區城西派出所無辜扣押時,激起了全廠職工和圍觀群眾上千人的憤慨和強烈反對,他們自發來到東坡區公安分局;強烈要求無條件放人,並將全部受害者送到東坡區公安分局門口,如果在20日晚上8點左右,東城區公安分局再不放人,全廠職工將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在這種強大的社會輿論監督下,才迫使東坡區公安分局在7點50分左右,將非法扣押的7名五○五廠正當上訪者全部送到了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門外(注意:非法拘押7名五○五廠正當上訪者達21小時),而此時李建斌剛一到東坡區公安分局門口就昏倒在地,在全體職工強烈要求下,由眉山市公安局成通公安分局局長張新強送至眉山市第二人民醫院檢查治療,此時在場的全體職工迅速離開了東坡區公安分局門外。導致李建斌在眉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1天,目前仍在家服藥治療。
信訪是百姓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信訪工作是化解矛盾的平台,是黨和政府向群眾送溫暖的橋樑。
這種情況下,作為利益受到侵害者,或是遭遇執法冤枉者,走進政府部門訴說自身困境、求得問題解決,尋找公平正義乃至爭取正常的生存權利,這恰好說明百姓對黨和政府是充滿信心的,是高度信任的,也是可愛可尊的。
國家各級信訪部門的設立,不僅利於瞭解社會矛盾、聽取群眾意見,而且利於傳遞黨和政府對群眾的關懷,解決群眾的疾苦和困難。從某種意義上講,信訪工作既是洞察社會風雲的哨所,也是聯繫群眾的紐帶。政府部門既可以通過信訪找出工作的不足和失誤,又能夠通過信訪發掘貪官和腐敗,利於矛盾的化解,利於社會的和諧。
“截訪、控訪”造成了信訪渠道的梗阻,有違”三個代表”的思想,有違設立信訪部門的初衷,信訪工作十分重要,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重視信訪工作,保持信訪渠道暢通的情況下,眉山市就此事件相關領導、東坡區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卻對上訪”採取管、壓、卡、阻、截並重點監控的不法手段,在人民心目中造成極壞影響。
面對這種情況使我們想到胡錦濤總書記經常告誡我們的一句話,那就是”把發展好、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溫家寶總理也多次講到要”視個人利益淡如水,視人民利益重如山”。而我們的有關部門和信訪工作,為什麼就不能照中央領導的指示精神去辦呢?為什麼對我們的百姓卻如此害怕、如此無情呢?信訪工作中梗阻有違”三個代表”的思想,更有違設立信訪部門的初衷。
暢通信訪渠道,防止矛盾積累,把百姓作為執政的源泉和根基,我們的很多社會矛盾,解決起來並不困難,只是由於長期的”截訪”、”控訪”,或者是因信訪工作責任不到位,一級轉一級,互相推諉,造成矛盾不僅未能化解,而且日漸沉澱和積累。
黑龍江省五常縣本是一個有名的上訪縣,2003年該縣新任縣委書記肖建春上任前的5個月,就有18批群眾到北京上訪,在省、市上訪的不計其數。肖建春上任的第一天,車子就被上訪人堵在馬路上。肖建春面對群眾,想起抗日戰爭時期,百姓跟著共產黨出生入死的場面,又想到自己是人民的公僕,於是就沒有對群眾進行驅趕,而是公開了自己手機號碼,請大家等他到職後給他打電話。他上任後,像任長霞那樣,敞開大門進行接訪,有時變上訪為下訪。最後,他們把百姓上訪的案例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得出城、鄉群眾上訪的問題不外各有四方面。在鄉下”一是因群眾負擔反彈,二是因幹部作風不廉,三是因百姓只有米吃沒有錢,四是因幹部工作方式太簡單”。在城市”一是因職工下崗,二是因老幹部無人養,三是因司法結案太勉強,四是因舊城拆遷拆出上訪”。五常縣委、政府針對這些上訪問題,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對問題進行排查,整頓了隊伍,清除了貪官,排除了百姓的怨和冤。上訪得到了重視,矛盾得到了化解,促進了社會安定,加速了經濟發展,推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因此,只要正確去對待,認真去工作,做好信訪並不難。不是”截”而是”護”,不是”堵”而是”疏”,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東漢理論家、文學家賈誼講過”故有不可治之吏,而無不可治之民”,廣大百姓是通情達理的,是相信黨和政府的。要搞好信訪工作和促進信訪暢通,關鍵還在於我們有關部門的公僕們,能否把老百姓作為執政黨的根基和源泉。
為了社會穩定,保證信訪暢通,我們對眉山市就此事件向眉山市相關組織提出如下建議:
(一)要對”截訪”、”控訪”立即叫停,不能把上訪群眾視為”階級敵人”、”恐怖份子”,更不得對上訪人違法搜查、變相打壓和非法監控。
(二)要認真貫徹國務院信訪條例,重視信訪工作,展寬信訪渠道,不應壓縮接訪時間,拒信訪人於大門之外,而應關心群眾疾苦,幫助百姓排憂解難。
(三)要對群眾上訪作正確估計,保護弱勢群體利益,不應像電視劇《鎮長》那樣,醜化上訪群眾,說”上訪既不花力氣也不花錢”,純屬胡言。要尊重上訪人群,體貼他們苦衷。
(四)要防止在處理上訪中徇私枉法,避免利益驅動,顛倒黑白,反對為肇事人說情,對信訪人施壓。更不得用”惡意討薪”罪名,慫恿欠薪方面的非法行為,打壓工人的合法權益。
(五)要加強信訪監督。信訪單位應對信訪、人訪以及處理意見進行登記,流水記錄應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政府部門公開,並需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信訪結果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二十七條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第三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第五十一條”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第七十九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嚴禁刑訊逼供或者採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為處罰的根據。”、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應當賠禮道歉;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作為正當上訪者的7名五○五廠職工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而眉山市就此事件的個別領導和相關執法部門卻對我們進行了一系列的違法行為。他們用權力踐踏國家法律、視黨紀國法為兒戲,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真是無法無天啊!
對此,我們感到非常委屈、心寒、不公正。我們質問:眉山的天還是不是共產黨的天,眉山的腐敗還有沒有法來管。
我們被放回家後,整天擔驚受怕,夜夜噩夢驚醒,身心受到極大的推殘和打擊。試問眉山市相關領導、東坡區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是誰給你們的權利?是誰讓你們知法犯法?
眉山五○五廠全體職工認為眉山市相關領導、東坡區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有如下違法行為:
1、知法犯法,非法綁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
2、知法犯法,非法搜身,侵害公民人身權;
3、知法犯法,強奪手機、剝奪公民通訊自由權;
眉山五○五廠全體職工及受害人強烈要求如下:
1、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根據法律、法規,將違法者給予黨紀、政紀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查處城管假冒公安執法幹警(著公安幹警制服);
3、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4、賠償經濟損失(含車費),精神損失等。
中共海南省委書記衛留成日前在全省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培訓班上說:
我們一些幹部有個不好的習慣,凡是發生了矛盾,首先在群眾身上找原因。一些幹部早就脫離了群眾,還口口聲聲說群眾難管。你不把心思花在工作上,花在老百姓身上,群眾怎麼能夠服氣?一有事情就首先問罪群眾,這是神經衰弱、沒有力量的表現,有事先從幹部身上查起,才是科學的群眾工作方法。
我們一些幹部有個不好的習慣,凡是發生了矛盾、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首先想到的解決辦法,往往是抓首要分子、查參與人員,在群眾身上找原因。結果,看起來是平息下去了,可不久又起風波。
要教育好群眾,首先要教育好幹部。有事先從幹部身上查起,這才是科學的群眾工作方法。真正轉變觀念,無私無畏,真抓實幹,就能幹成事幹好事,群眾的怨氣就消了,幹群關系就密切了,發展也就有了前提和基礎。
五○五廠1035名職工群體聯名呈上
200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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