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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區委會有條件同意竹科宜蘭園區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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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八日電)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城南基地」開發案,內政部今天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會議,決議「有條件同意」這項開發案。待申請人依照「徵收地價」、「區位適宜性」、「引進產業」等決議在三個月內補正後,再核發開發許可。

宜蘭縣政中心與宜蘭運動公園間的竹科宜蘭市城南基地,總面積七十點六三公頃,吸引許多高檔農舍興建。這塊基地的非都市土地部分,目前的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應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由內政部核發許可後,才可辦理土地變更為工業區。

營建署表示,因這項開發案的非都市土地部分需徵收百分之九十六的私有土地,被徵收地地主自救會曾三次到營建署陳情,今天也有約五十名民眾再度到營建署陳情,主要陳情內容是認為本案區位不適宜、徵收地價過低不合理及引進污染性產業等問題。

官員轉述,這些地主多半認為宜蘭縣政府徵收的價格過低,現在鋼材、水泥等原物料直漲,政府的補貼無法讓他們蓋一棟跟原來同品質的房子。

針對地主們的反映,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經過下午長時間的審查後,做成三項決議。第一是有關徵收地價部分,民眾一再陳情宜蘭縣政府對這塊私有土地評定的公告現值太低,未反映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的真實地價狀況,因這個問題不屬於內政部區委會審議範圍,因此區委會請宜蘭縣政府應真實反應地價動態,由地價評議委員會公正評議,依法合理補償。

至於區位適宜性問題,主要是涵蓋私有地比例太高、社會接受度、與既有的龍德利澤工業區的區隔,以及是否確有需要使用特定農業區等問題,區委會決議請申請人加強說明選定本基地的理由。

另一項爭議是申請人原本在環評審查承諾「不會引進硬體量產型產業」,後來又向環評委員會提出修正文字,區委會因此決議申請人應配合環評承諾,須以負面表列方式具體明確說明未來引進產業類別定位。

區委會指出,這項開發案將待申請人依照審查會議決議補充修正,三個月內送營建署,由內政部區委會專案小組就今天區委會決議的技術性問題部分加以檢核後,再簽報主任委員核發開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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