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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男:得失面前,坦然面對司法裁判

【大紀元11月5日訊】【按】司法是現代法治國家立基的元素,司法能否不受干預、公正公平,並且走出國界疆域,不僅是各別國家社會能否長居久安的重要磐石,更肩挑著保障與實踐人權正義的重擔。要維持司法公正以及實踐人類正義,僅靠司法人單方的努力是不夠。司法的提升與進步,需要公開的監督與公平的評價而不是司法不公的空泛指責或者政治色彩的任意塗抹。從法官與律師的角度來看法律世界,他們如何看待外界的評判?他們如何面對自己的得失心理?法律人關注的不僅是一國一地的正義是否實踐,在行有餘力之下,法律人如何從自己專業領域走向國際人權的維護?請看今日的法律專題,一探司法人如何看待得失勝負,以及司法人對自己所負使命的展望。

司法在民主法治國家,被公認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無論是西方的三權分立,抑或台灣的五權憲法體制,都讓司法獨立於行政、立法權之外,不受任何外力之干預或影響。法官完全根據法律及事實作判斷,以確保司法裁判之品質,維護公平正義。

台灣在蔣氏威權統治時期,司法除為社會懲惡維安、定紛止爭外,不可諱言的,亦兼淪為統治者維護其威權之工具。此見諸解嚴前之動員勘亂時期,立法機關所制定之臨時條款或特別法規,多的不勝枚舉,其中不乏箝制人民思想、言論、行動自由者,稍越雷池一步,就會受到司法的追訴審判。

隨著動員勘亂時期的終止,政府宣布解嚴,一些不合時宜的法令陸續廢除後,司法內部也採取一連串的制度改革,減少司法行政干預,由法官自治自律,對司法個案擁有充分的獨立審判空間。雖然在個別案件中,仍然還會有企圖影響裁判結果的外力,但隨著法官自主意識的抬頭,只要法官能自重自愛,這些都將被消弭於無形而不起作用,所謂「政治介入司法」之說,純屬子虛烏有。

許多司法人員,為了避免外力循私的干擾,連親朋好友也絕少往來,甚至不敢隨便參加餐會,因此被譏為不近人情,這也是司法人員的風骨與無奈。

不增不減的理性公議

有人質疑「司法不公」。什麼才是司法不公?違法或錯誤的裁判,訴訟程序的不遵守,不當起訴或不起訴,就是司法不公。法官擔任裁判職責,除應秉持公道與正義外,更需經驗的累積與傳承,依據法律及事實證據,作出最適切之評斷,始能減少不當裁判之發生。但是,在目前法官超量負荷的情況下,此類之疏失,似乎還難以絕對的避免,但這正是三審三級制度存在的原因,得以上訴程序救濟之。唯獨有些案件因證據不足,法官只能依現有證據來評判,可能結果就會與真實有所出入。

司法裁判,不管民事或刑事,都有不同立場的原告被告雙方,不可能讓雙方都完全滿意,總有受敗訴裁判的一造,會對判決有所不滿,這本是人之常情,但只要所有的調查、證據蒐集、審判過程都公正合法,對於不利裁判,就應有坦然面對之勇氣,即使不服也應依循司法程序尋求救濟,才能展現民主法治社會「尊重司法」之優良風範。也只有司法被尊重,司法機關才能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殿堂。

司法裁判固非不能容許外界的議論批評,只是應就事論事,針對個別案件違法失當之具體事證,加以檢視探討,始有助於司法之改革。惟在司法革新之腳步明顯加快之今日,反而屢見執政的民進黨及在野的國親陣營,每遇司法裁判不利於己方之時,都高分貝的叫喊著「司法不公」或「政治迫害」、「政治介入司法」。這種由公眾人物帶頭,只看判決結果,不問是非對錯的任意攻訐,不僅對司法直接造成嚴重的傷害,也給民主法治社會帶來最不良的示範。影響所及,還有誰相信司法?相信政治不會干預司法?難怪許多個別案件的當事人也披上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一但裁判不如已意,就高喊「司法已死」!

古人常言道「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亦有云「刑不上大夫」。如今,貴為台灣總統夫人的吳淑珍都因國務機要費案被依貪汙偽造文書罪起訴送審,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及陳唐山等人也都先後被依貪汙背信罪嫌起訴。事實勝於雄辯,台灣司法已打破傳統,無分藍綠,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誰說「司法不公」?「司法已死」?

坦然面對判決的勇氣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民刑訴訟,當事人各自就自己有利之主張負舉證責任,互為攻擊防禦,法官居中裁判,所憑的是法律及事實證據,在當今民意高漲,資訊科技發達的時代,司法裁判必須隨時可以接受公評,不可能扭曲事實,悖離公平正義。只是有些人或因對法律的認知錯誤,甚或明知理屈仍出於硬拗的心態,這類當事人就很難坦然面對敗訴裁判。

當然,法官基本上應有法律的專業素養,注重司法裁判品質的提升,才能贏得人民的信賴與尊敬。而決斷生死、定紛止爭,更須具備高道德標準,心存善念,把慈悲溶入裁判,才能讓人感動折服。尤其審案過程中,要能將心比心,耐心聽訟,公平對待訴訟雙方,真正為當事人解決疑難。並謹言慎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猜忌或聯想,致影響司法裁判之公信。

雖然目前科技發達突飛猛進,但無可諱言的,人心世道卻反而向下沉淪、敗壞、墮落,人們為了利益爭奪,不惜大動干戈,遇到矛盾衝突,只會怪罪別人。殊不知有得必有失,公道自在人心。該歸你所有的,別人拿不走,不該你得的,處心積慮去爭奪,也奪不來,縱以不正手段爭奪到手,想必也是難以保得住。賽翁失馬,焉知非福?所以在得失面前,人們應該有坦然面對的勇氣。倘若一味的外求,流彈四射,最後受傷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正大光明 從我做起

有些人妄圖干預司法,信口開河、無的放矢,把司法當做政治鬥爭的祭品,任意踐踏抹黑,指摘法官貪贓受賄偏袒藍綠,種種脫序之言論,都應該止於智者。這些人是否企圖影響司法?是否想走後門行賄但不得其門而入?才反過來指摘謾罵?否則,為什麼不把這些違法之具體事證提供給相關單位依法究辦?

試想:如果沒有企圖影響司法的人,又何來被影響的結果?沒有想送紅包的人,何來收紅包的人?沒有想走後門的人,就算東西南北門通通洞開,司法公正還是安然無恙。那麼如果說司法真的不公,是不是與世道人心敗壞有關?只要提振社會道德,使人心向上,就能讓司法恢復公正。◇(//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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