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五日電)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說,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底函釋,若主管機關檢視北投纜車興建開發案與原核准計畫無差異並確認,原許可仍有效。由於BOT特許公司決定暫不進行研習住宿及溫泉遊憩設施,無需「環境影響評估」,市府審查後將轉送內政部陽管處審核,經同意即可辦理相關建造及復工。
北投纜車興建開發案去年因弊案停擺,郝龍斌上午在台北市議會進行「台北市貓空纜車、北投纜車規劃興建及營運專案報告」時指出,北纜BOT案,北市府於2005年十二月十三日與BOT案特許公司儷山林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投資契約,儷山林公司於2006年五月一日正式在山下站動工。
他表示,但因儷山林公司在陽明山公園範圍的山上站,依遊憩區新開放的容許使用項目規劃「研習住宿設施」,衍生開發案是否需要環評爭議,山下站也因此停工至今。
他說,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十二月間函釋,若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檢視與原核准計畫無差異並確認,原許可仍有效,可依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及台北市政府原核准計畫執行,無需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郝龍斌指出,儷山林公司今年三月間函文北市府,決定暫不進行「研習住宿設施」及「溫泉遊憩設施」,今年六月中提送興建開發計畫書,於八月底提送第二次修正本,經市府審查後,將轉送內政部陽明山國家公園審核,若經同意,即可辦理相關建造及復工。
郝龍斌表示,儷山林公司對於許可營運期間的爭議,已向市府採購申請爭議委員會處理。
北投纜車開發案,纜車全線約四點八公里,高程差約五百二十五公尺,路權寬十一公尺,沿線設四站,包括山上站、陽明公園站、龍鳳谷站,及北投溫泉公園溜冰場南側的山下站。
郝龍斌說,土地徵收補償費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工程經費二十七億元,全額由BOT特許公司公資,北市府不補貼、不出資;特許經營年限自簽約起含興建期三十二年,北市府每年可收取BOT特許公司年營業額百分之一的權利金,政府部門每年可收約九百餘萬元的土地租金。
在設備及營運方面,系統設備採六至八人座車廂「單線自動循環式」空中纜車系統,運量約每小時兩千四百人次,纜車營運時間自每天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每日營運十小時。
報告中也指出,北市府在山下站附近已完成新北投溫泉親水公園分期建設;車道重新配置,劃設大客車及遊覽車停車位;未來將推動捷運及公車轉乘纜車票券整合,新北投捷運站南側、北側闢建立體停車場,實施交管,減少穿越性車流。
北市府也預期北纜可結合北投的溫泉與人文景觀,銜接既有的交通運輸系統,減少個人運具湧入,紓緩花季及例假日陽明山地區的交通擁擠現象,宣導環保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