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再干擾派《九評》
【大紀元1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明龍澳門報導)11月4日下午,澳門第一警司處的兩位警員,來到議事亭玫瑰堂前地,對幾位每星期日下午都在場向市民和往來遊客講述法輪功在中國內地遭受迫害真相,以及派發大紀元系列社評《九評共產黨》的法輪功學員,開出罰單,理由是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在「公共地方擺放物品」。
法輪功學員陳小姐說,她當時在另外一邊向市民和遊客派發資料,準備回來再拿資料去派發時,就看到一張寫有她的姓名、地址等資料的罰單在那裏。她感到很氣憤,因為澳門警察做事越來越濫用警權,警員都沒有當她面說過一句話,就開了罰單,她不能接受警方如此做法。
據在場的法輪功學員說,他們逢星期日下午在議事亭玫瑰堂前地派發資料已有1年多的時間了,每次都根據澳門法律第二/九三/M號的規定,預先告知民政總署,而警方以民署不提供場地為由,用《公共地方總規章》來開罰單,《公共地方總規章》不是法律,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正如區錦新議員日前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的,澳門司法的獨立性令人難有信心。由於澳門的集會權、示威權受《基本法》所保障,也由回歸前制訂的第二/九三/M號法律所規範。然而,一直以來,這些權利經常受到來自行政機關方面的無理侵犯。
不過,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在10月26日的公開會議上否認上述指控,他說,澳門特區政府一直尊重澳門市民享有集會、示威和表達意見的權利,澳門特區任何一個政府部門都充分尊重這一點,完全不會考慮用任何方式去扼殺市民行使這個權利,這個是市民基本的權利,民署是要尊重的。
一名法輪功學員說:「譚偉文公開說謊,在他講話之後已發生2次上述(無理開罰單)事件,證明民政署和治安警察狼狽為奸,共同扼殺市民行使集會、示威的權利。」
她續說:「現在國內已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最近又有安徽政協常委汪兆均致胡溫公開信,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的原兇江澤民大勢已去,江澤民的幚兇周永康在大陸已被人告上法庭,對澳門有些政府官員在當今的形勢下還如此巴結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惡勢力,實在不可理解。」
澳門警員昨日再將預先填寫好個人資料的罰單,交給法輪功學員,學員指他們是依法合法派發單張,所以拒絕接收罰單。(大紀元記者許俠攝)
澳門警員昨日再將預先填寫好個人資料的罰單,在相關法輪功學員不知情的情況下,放下罰單(大紀元記者許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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