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未投公投票 中選會簡化退票作業流程
【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三十日電)明年立委選舉合併兩項公民投票舉行,在選務繁雜、人力有限下,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簡化退回公投票的作業,並將相關決定今天通知各地選委會。選民若領了公投票想在圈選前退回,只要交給在場選務人員,在這張票蓋上「已領未投票」章後,放入專屬信封即可。
按照中選會原先給各地方選委會的講習作業規定,投票權人在投票權人名冊上蓋章或簽名後,發票管理員發給公投票時,如果表明不領取其中一種公投票,應該依照選民的意思,不發給這張公投票,並告知投票權人名冊管理員,將投票權人名冊內把選民不願行使的公投案,簽名或蓋章打X刪除,並在名冊備註欄內註記「該投票權人不願領取○號公投票」,再由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共同蓋章證明。
也就是說,原本選民在「領票後、圈選前」想要退回手上的公投票,需要找兩個投開票所的人員處理,還得在備註欄註記一堆事項,「退票手續繁雜」,不但可能增加錯誤,更可預見會造成投票排隊人潮,增加等候時間。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中選會近來接獲各界相關反應,在維持投票公平、公正、正確的原則下,研擬出調整方案。調整後的方案是選民若領了公投票想在圈選前退回,只要交給在場選務人員,選務人員就會在這張公投票蓋上「已領未投票」章,並放入專屬「已領未投票」的信封。
在計票時,「已領未投票」既然是未投票,就不計入投票率;在統計欄位上,會有三個欄位,分別是「有效票」、「無效票」及「已領未投票」。
鄧天祐指出,這項調整過的作業規定今天已發函通知各地方選委會,請他們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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