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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簽賭作球歪風 台職棒界建議修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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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介士台北二十八日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今天表示,明年中華職棒大聯盟球季開賽前,體委會將與法務部及國內各球團共同研商,如何從內部球員管理及外部組頭監控雙管齊下,避免球員放水打假球事件重演。有球團人士呼籲政府修法,對做球行為嚴懲重罰,以收嚇阻之效。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下午舉行「如何遏止職棒簽賭及做球」公聽會,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基隆市)表示,職棒是國內最重要的職業運動,大家都希望職棒健康發展,但每次一有球員打假球,職棒就三、五年不得翻身,因此邀請政府,學界及球團代表,集思廣益,如何讓球員安心打球,維持球賽客觀公正。

職棒興農牛總教練胡長豪表示,球員會配合組頭打假球,通常不是受到利誘就是被脅迫,因此球隊都會特別注意經濟狀況不佳,或是負債的球員,一旦發現球員表現故意放水,就立刻解約。

LA NEW球團董事長劉保佑表示,賭博是人的天性,重點不在「防賭」,而是「防詐賭」,如果政府通過博弈條款,或許可避免黑道介入職棒。

統一球團總經理林增祥表示,目前刑法對賭博罪的刑責最多只有三年以下,司法又多採輕判或緩刑,以致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球員因打假球被判刑確定,根本無法收嚇阻之效,建議政府應在賭博罪外,另外針對職棒特別立法,加重刑責。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柯耀程表示,職棒無法杜絕黑道與賭盤介入,除了法律對賭博罪的規範及刑責不足以嚇阻外,政府長期以來對球團置之不理,任其自行運作,不負責任的態度也難辭其咎。

他建議,增修刑法賭博罪二百六十七條,「凡主持、操縱賭局,或以暴力脅迫方式從事前述行為者,處以五年以下徒刑,併科一千萬元罰金。」大幅加重操縱職棒比賽結果、從事賭博行為的刑罰,以收嚇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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