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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未用垃圾專用袋 北市清潔隊員遭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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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二十八日電)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日前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控清潔隊在眷村放水,非法收受未用專用袋垃圾。環保局經召開考績會,今天判定北投區的隊員犯案情節較輕,處以申誡處分;中正區涉案情節重大,隊長記一小過調內勤、分隊長、領班記兩小過調非主管、隊員記兩小過調離現職。

環保局經兩天內部調查,並派員到北投區、中正區議員所指控的案發地調查始末,結果今天出爐:北投區重三路垃圾收集點平時就有市民亂丟,議員提供的影片中的老婦,經查非住在眷村的人,老婦是基於善心,把路旁垃圾丟進車內。

考績會認為,北投區的分隊長、隊長和領班未作妥善處制,沒有立即制止有不妥,因此,決定將北投區隊長劉誌卿記申誡一次,分隊長蔡仲益、領班、隨車隊員分別記申誡兩次

在中正區案方面,考績會認為,在今年十月時已有隊員向分隊長反映,水源路附近眷村常有民眾未使用垃圾專用袋,分隊長和隊長等卻未能採取有效的措施。

考績會今天決議中正區隊長謝杰士記一小過,改調內勤行政工作、分隊長張靜宇記兩小過調非主管職、領班記兩小過調離領班職務、王姓隊員記兩小過,調離垃圾清運工作。

環保局長沈世宏表示,為防止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下個月起,未使用專用垃圾袋,罰款將從現行的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到六千元以下,調高兩千四百元以上到六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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