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繼2004年總統大選併辦兩項公投後,明年1月12日第七屆立委選舉也合併二項全國性公投案舉辦,分別是編號第三案是民進黨游錫堃領銜所提「討黨產」案,以及編號第四案是國民黨王建煊領銜所提「反貪腐」案。
全國性公投編號第三案「討黨產」案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已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全國性公投編號第四案「反貪腐」案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中選會表示,屆時公投票上將會列出公投案的主文,其中並可以允許有三十個字以內是用粗體字呈現,凸顯主文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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