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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一階段政院施作為/基層圍縣市 瓦解藍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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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多重行政手段運用 化解藍營抗拒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彭顯鈞、陳建志/綜合報導〕藍營串聯十八個執政縣市抗拒一階段領投票,中央方面除祭出法律手段外,也醞釀多重行政手段化解。據指出,包括敦促執行選務的地方基層與公教人員,遵守中央的命令,以「基層包圍縣市」,瓦解藍營的抵制。

扁:地方須守法 遵守中選會決議

陳水扁總統昨天前往台中縣龍井鄉順福宮上香時強調,既然中選會已通過一階段領票,地方就必須守法,會繼續和地方選務機關溝通,但中選會絕不是軟腳蝦,若不守法將會受到應有的處分,最後一定會落實一階段投票;他並痛批國民黨是擔心黨產遭追回,以及反對明年3月舉辦的入聯公投,才會反對一階段投票。

政院:圈領票之爭 差在守不守法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昨天也強調,一階段與二階段之爭只是「守法及違法」的差別問題,中選會是選務的上級機關,不容地方選委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中央會加以貫徹,沒有其他的討論空間。

此外,對外界指中選會可以「撤銷」地方選委會決議,謝志偉澄清,牴觸中選會決議「自始無效」,無需撤銷。

對藍營執政縣市串聯,政院官員指出,除法律手段外,中央還有許多行政手段可以運用,要求地方配合整體的施政。官員樂觀說,目前有若干藍營縣市出現鬆動的情況。

按照選務體制,除中選會及地方選委會外,各投開票所的選務工作,主要依賴基層的鄉鎮市長及公教人員等。官員分析表示,只要這些基層力量能遵守中央命令,藍營的抗拒就無法落實,中央屆時再一一化解。

在法律層面上,官員說,投開票所的動線處置,主要是各主任管理員及監察員。由於選罷法已規定這部分須具公教人員身分,因此,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均已明確,屆時若違反中選會決議,可送公懲會議處。

在法律與行政手段交相運用,官員說,最後可能剩少數地方「頑抗」,但屆時主流民意將形成更大壓力。官員強調,選務工作是「比一條鞭還要一條鞭」,像法院的各個層級一樣,地方選委會在職權上就是隸屬於中選會。中央會站穩法律的立場,不會有任何退讓。

此外,民進黨立委徐國勇等昨拿出地方制度法,該法明訂地方政府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中央主管機關得代行處理,強調中央政府絕對有接管的權力。立委黃適卓也說,地制法第七十六條,中央政府可代行業務,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黃適卓也說,陳總統日前提出「有人」建議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必要時延期選舉,其實就是擔任過內政部長、台聯黨主席的父親黃主文所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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