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七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明年立委併公投選舉採一階段領投票,但泛藍執政縣市堅持採兩階段。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徐國勇今天表示,中選會有權指揮監督地方選委會,泛藍執政縣市若堅持違抗中央,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地方選委會應作為而不作為時,中選會可以代行處理。
徐國勇(台北市)及黨籍立委謝欣霓(台中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中選會決議明年立委併公投選舉,採一階段領投票,若泛藍十八縣市堅持採兩階段領投票,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若地方應作為而不作為,中央可以代行處理,因此,中選會有權代為執行地方選委會業務。
他說,地方若覺得窒礙難行,依法可提出申訴,但台北縣市政府都沒有申訴,甚至台北市長郝龍斌嗆聲,若總統陳水扁堅持一階段領投票,就把他抓起來;台北縣長周錫瑋也說,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若堅持一階段,也要把他抓起來,郝龍斌及周錫瑋講狠話,只是因為要搶2012年藍軍領導人。
甫加入民進黨團運作的立委黃適卓(台北市)稍晚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呼籲總統堅持依法行政,一定要採取一階段領投票。
黃適卓說,泛藍縣市違法採兩階段領投票,可能造成暴動或混亂,建議總統,依照地方制度法七十六條規定,中央政府只要通知地方,就可代行業務,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他說,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條規定,直轄市及縣市選舉委員會,隸屬於中選會,委員由行政院派充,因此,必要時行政院應該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及委員,而若選舉當天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如暴動等,總統也可以依法延期選舉。
黃適卓表示,總統提及,「有人」建議撤換地方選委會主委及委員,必要時選舉延期,他向大家證實,建議的人就是他的父親、前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主文。
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時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