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社會救助
【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會二十八日將討論「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規定最低生活費計算標準維持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但將部分不動產排除家庭總收入計算,並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政院官員今天表示,估計每年低收入戶扶助人數約增四萬五千人,經費約增新台幣十五億元。
內政部曾研擬調整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將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百分之六十,提高至百分之六十二,等於貧窮線向下修正,但部分立委質疑此舉無法解決M型社會的問題。經行政院審查後,決定最低生活費用計算標準維持不變。
不過,修正草案將經濟效益低的不動產,排除家庭總收入計算,包括非都市土地的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墳墓用地、祭祀公業用地等,不再列入家庭總收入的不動產計算。
修正草案同時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目前除申請人外,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兄弟姊妹,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未來的計算改為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及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其他直系血親。
另外,修正草案也放寬原住民工作收入計算方式,未來將按一般民眾主要工作所得,與原住民主要工作所得的比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