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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完成多種契約範本 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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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表示,已陸續審查通過多種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含分期付款未付款部份,可以解除或終止契約,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會組長邱惠美指出,上述多種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重點含括「收費透明化原則」、「履約保證機制」、「解約退費機制」及「契約終止機制」等,消費者可上官方網站查詢。

她並說,當中有幾點新見解,值得消費者參考。首先是分次寄送商品的郵購或訪問買賣中,消費者在收受第一期商品後雖超過7天時,不得解除該期商品的買賣契約;不過對於尚未收受其餘不同內容的各期商品,仍應允許其解除買賣契約。

其次是郵購或訪問買賣的交易標的為繼續性的無形給付,且各該期間的給付內容有所不同時,應同意消費者在受領各分期的無形給付後,得終止次期以後的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契約。

她強調,繼續性契約結合特種買賣的交易形態,極易衍生消費糾紛,上述判決牽涉的交易標的為國中教材與網路教學商品;法院允許消費者就特種買賣標的,在分期給付不同內容商品(服務)未到期部分,可以解除或終止契約,據此判決消費者勝訴,極具消費者保護精神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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