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特別費案 法院裁定一封存卷宗開放閱卷
【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六日電)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庭,傳喚游錫堃,以及游錫堃妻子楊寶玉、辦公室主任蘇昭英、承辦人賴淑芬與秘書劉建忻等四名被告。合議庭上午認定一封存卷宗並非國家機密,裁定開放閱卷,但僅限於本案使用。
合議庭指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所移送案卷中,其中一個卷宗有關劉建忻、賴淑芬與證人許兆英、張芳順筆錄及部分發票影本、憑證、簽單,形式上並未標示機密等級、解密條件等,內容也無關國務機要費用途,認定該卷宗並非國家機密,裁定自即日起開放檢方及辯護人閱卷,但僅供本案使用。
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九月間將副總統呂秀蓮、游錫堃與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十一人起訴。合議庭將呂副總統、游錫堃及陳唐山三人切割審理,本月十九日已先審理呂副總統部分,今天審理游錫堃部分,十二月三日則進行審理陳唐山部分。
根據檢方起訴書,游錫堃自2000年十月至2005年十二月止,由楊寶玉、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辦公室職員、隨扈等連續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五百一十六張,金額兩百三十八萬六千零五元,涉嫌偽造文書罪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公務員利用職務的機會詐領財物等罪。
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在院長及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牽涉的特別費案,二十六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當時的辦公室主任蘇昭英(右)以被告身分出庭。//中央社
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在院長及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牽涉的特別費案,二十六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當時的辦公室秘書劉建忻以被告身分出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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