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中院二審未開庭 楊雲彪維持2年原判
【大紀元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11月21日早上,杭州維權人士楊雲彪因反抗政府非法強遷案,杭州中級法院二審沒有開庭審理,維持一審判決。9月10日楊以所謂「妨害公務罪」被當局判處有期徒刑2年,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2006年8月初,杭州之江渡假區為建造別墅,強拆楊雲彪位於杭州西湖區轉塘鎮大渚橋村的住屋,他曾以死抗爭,被當局刑事拘留,之後取保候審。私有房屋被強拆後,楊雲彪開始積極幫助他人維權,遭到當地政府忌恨。
今年7月28日夜晚,楊雲彪被轉塘派出所來的6、7個員警和便衣帶走,羈押於杭州市西湖區看守所,8月23日在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開庭審理, 9月10日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他們不服提起上訴,11月21日二審杭州市中級法院未予開庭審理,逕行做出維持一審的判決。
對於這樣的判決,他的妻子孔秋華表示無法接受,並說他們是合法的私有房屋,而政府沒有經過合法的手續就逕行拆房子,還說拆房子是在執行公務,反而他們阻止這種非法拆遷、保護自有財產是妨礙公務的行為,令她無法理解。
楊妻憤慨的說,一家人省吃儉用,積攢了錢蓋的這棟房子,政府說拆就拆,像強盜似的,權力掌握在他們手中,愛怎麼幹就怎麼幹,小老百姓毫無辦法,但她表示要上訴到底。
至於房屋強拆後賠償問題,她表示,丈夫現關在看守所內,家屬禁見,根本沒有相關單位和她談過賠償問題,丈夫保護私有財產沒有錯,並呼籲政府儘早釋放丈夫。最後她說:「以前高喊共產黨萬歲,一直認為共產黨很高尚,現在我終於明白了。」(//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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