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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開單領獎金?台立委提議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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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許多人都有被交通警察開罰單的經驗,台灣立委質疑員警開立交通罰單,卻可領取部分罰鍰當獎勵金,高階警官不用到第一線開單,也可以坐領獎金,非常不合理,因此提案要求行政院,廢止交通事件獎勵金的相關規定。對此,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王來發說,從未鼓勵警員開單,相關規定若不合理可檢討。

許多人都有被交通警察開了罰單卻很不服氣的經驗,民進黨立委謝明源昨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每年新台幣1百多億元罰鍰,行政院為了「獎勵基層員警士氣」,而訂定「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支領要點」,從基層警員到縣市政府警察局長與交通(大)隊長,都可以領取罰金的固定成數做為獎金。

立委質疑,勸導交通安全,藉罰鍰警惕當事人,本來就是政府該做的事,何況員警開單 取締違規是基本職責,怎麼還可以用領取獎金的方式,作為開單的誘因?這種規定非常不合理,他準備提案廢除。

他說,以今年1到10月為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平均每月可支領7,500元獎勵金,交通大隊長為7,600元,取締交通違規的警員也有2,204元;國道公路警察局長每月可支領6千元,基層警員也可領3千元。

謝明源並表示,獎金分配的情況也極端不正常!開單的基層員警人數較多,主管的人數較少,結果造成員警的平均分配金額是3,000多元,比例最低的台中市,每人才分到500多塊!但是,分局長以上卻可以領到6,000多元!造成員警承受民眾的抱怨,高階官警卻可以在辦公室中坐享其成!

立委表示,在這種不公平的條件下,基層員警錢領得少,卻還要背負民眾「衝業績、領獎金」的批評,因此已經連署提案,要求行政院立即廢止獎勵金支領要點。

警政署:可檢討

王來發指出,依規定可提撥6%罰鍰充作獎勵金,但過去一直沒有提撥那麼多,警員領取獎勵金也不得超過本俸的1/10,但確實可檢討主管領取獎勵金的分配比例;警員沒有其他行政獎勵,獎勵金只是給基層警員一點獎勵,但從未鼓勵警員開單。

交通部公路總局管理組長謝界田說,罰單開立數量已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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