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央與地方就一階段、兩階段圈投票方式各執一詞,行政院今天祭出法律牌強調,若地方選委會堅採「兩階段圈投票」,將違反公職選罷法等規範,選務人員也得面臨公務員服務法等懲處。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呼籲地方選委會不要陷公務人員於不義,害他們丟了退休金。
因應藍營執政十八縣市堅持明年立委選舉合併兩項公投舉行採取「兩階段圈投票」方式,行政院下午邀集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政雄、內政部長李逸洋、法務部長施茂林、人事局長周弘憲,針對中選會決議採「一階段圈投票」方式,從法制面說明地方選委會的定位、公務人員不服從上級命令的可能懲處等相關規範。
張政雄表示,中選會委員會在十一月十六日決議採「一階段圈投」是合法、適當的決議,這是從選民方便的角度考量,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
他舉出的法律依據包括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一條、公民投票法第三條、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等,強調「立委選舉是由中選會主管,對地方選委會有指揮、監督之權、「地方選委會是隸屬於中選會」、「全國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全國性公民投票由中選會辦理相關事項,並指揮地方選委會辦理」。
張政雄強調,立委投開票所設置及管理事項,依法是中選會權限,地方選委會缺乏事務權限,地方選委會所做的決議,或是對於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及全國一萬四千兩百三十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所做的行政命令,「應屬無效」。
他並舉出兩年前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長三合一選舉時,泛綠執政縣市也有意杯葛泛藍主張的「三合一」,但最後經溝通後,泛綠遵照中選會決定。
施茂林表示,法務部是以法律諮商立場提出說明,公投和立委選舉主管機關是中選會,負責指揮監督地方選委會辦理選舉和相關事項。「公務員服務法」也規範,地方選務人員受中選會指揮監督,必須服從中選會的選務指揮,違者涉及懲處或懲戒事宜。
周弘憲說,「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對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命令為準。如果選務人員違抗長官命令,由各權責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考績法」處理,希望大家恪遵法令依法行政,也期盼各縣市選委會「不要為難公務人員,陷公務人員於不義」。
至於選務人員是否可能因遵循中選會命令,卻被地方選委會懲處?他說,地方選務人員要依上級長官中選會命令為準,違者要照相關法令處理;只要是依中選會命令,就不會受到懲處。
陳景峻表示,行政院尊重中選會決定,但藍營縣市首長執意抵制,堅持兩階段投票,不但造成選務人員困難,也造成「一國兩制」最壞示範;選舉是一時,國家典章制度是恆久的,希望地方選委會能依法行政,不要蓄意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