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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新增扶弱經費未含私校自籌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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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二十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今年在照顧弱勢學生部分,教育編列新增新台幣四十億元預算,其中並未包括私立學校自籌的獎助學金,教育部強調,只要學校辦學績效良好,將可獲得更多的獎補助經費。

教育部針對今天報載「教育部將私立大學自籌的獎助學金當作業績以及大學獎補助經費減少」內容提出澄清,強調在照顧弱勢學生上新增的新台幣四十億元是教育部編列的預算,其中並未包括私立學校自籌的獎助學金。

教育部表示,八十八年度到九十五年度協助弱勢學生的經費從三十三億一千九百萬元增加至一百二十五億一千萬元,成長三點七六倍;增加經費用來協助不同需求的弱勢學生,不讓任何學生因經濟因素而失去就學的權利。

另外,照顧清寒弱勢學生,維持高等教育公共性與社會公平,教育部自八十八年實施大學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也規定各大學應提撥百分之三學雜費收入或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二的總收入,作為學生獎助學金。

有關報導中私立學校獎補助經費逐年降低的情形,教育部表示自八十七學年度起計有玄奘大學等九所私立學校陸續成立,在教育部私立學校獎補助經費未大幅增加情形下,各校所獲得的獎補助款自然略有減少。

教育部強調,依據私立大學獎補助經費分配方式,補助經費是依各校規模差異及學生實際成本核算;獎助經費是依各校校務發展計畫及辦學績效核算。

因此,每年教育部核給各私立學校的獎補助經費,會隨學校規模及辦學績效而有所增減,辦學良好的學校仍可相對獲得較多的經費,以發揮獎優汰劣的功能。

根據教育部資料,以東海大學為例,九十四年度至九十六年度間獲得教育部私校獎補助經費約四億一千兩百萬元;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競爭機制下,獲得補助經費約兩億三千八百萬元;九十四年度至九十六年度間共獲補助經費約六億五千萬元,對學校整體教學品質的提升有很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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