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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訴訟案敗訴 扁律師:再上訴

【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日電)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勝訴。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法院對總統亂講話提出判決來「嗆聲」,維護了司法尊嚴。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則指出,陳總統的評論並不構成名譽損害,將會再提起上訴。

陳總統2004年十一月間,於立委選舉造勢大會及民進黨中常會上,公開陳述「柔性政變」說詞,引起連宋不滿,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一審判連宋勝訴,經陳總統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駁回上訴,陳總統須給付連宋各新台幣一元,且在三家報紙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仍可上訴。

李復甸表示,陳總統身為元首,卻任意以「政變」指摘他人,對連宋造成名譽損害。另外,前國防部長李傑出庭作證時說詞反覆,作證不確實,也對判決結果造成影響。

他說,近來常有民眾對陳總統「嗆聲」,而法院也對總統亂講話提出判決來「嗆聲」,維護了司法尊嚴、建立司法威信,「很高興看到法院公正判決」。

另一方面,林志豪則指出,本案有無侵害名譽並非以發言者是何種身分來判斷,受評論的對象即連宋兩人均是公眾人物,名譽權限制應該比一般人還寬,且當時的發言情況是陳總統對其他總統候選人進行公開評論,並沒有侵害他人名譽的情形,將會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