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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案
【大紀元11月17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南迴搞軌案16日二審宣判,原本在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的李泰安,二審大逆轉,改判18年有期徒刑,同時,李泰安以20萬元交保。李泰安跑出法庭後,相當高興,但他還是認為自己無罪,堅持上訴到底。而為何改判18年,法官認為全案的主謀是李雙全,李泰安只是參與的共犯。
終於可以結束了1年5個多月的羈押生活,李泰安步出法院,神情看起相當輕鬆.雖然判刑減輕了,但他還是不滿意。李泰安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到了二審,卻改判18年有期徒刑,當中共同殺人罪15年,破壞鐵軌原本判8年,但符合96年的減刑條例,減半變成4年,兩案合併執行19年。
判刑大逆轉,主要是二審合議庭法官認定李泰安是共犯而非主謀,法官同時也裁定李泰安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且要求交保後不得恐嚇証人。法官的認定顯然是否定了檢察官把李泰安列為殺人凶手的說法,在這場搞軌案中,檢方可說是節節敗退,先是一審求處死刑不過,二審更改判為有期刑徒刑。在全案尚定讞之時,這場官司還會持續受人矚目。(//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