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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 小心被”卡”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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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從去年2月啟用路邊悠遊卡停車收費,全市到今年9月,已有三千具收費讀卡機組,由於悠遊卡停車收費採預繳制,溢繳卻無法退費,議員估計市府每年溢收金額近千萬元,形同A錢,要求研擬退費機制,打破「多不退,少要補」的不公平現象。

市府:下位車主受益 絕未超收

市府停管處表示,悠遊卡溢繳目前無法退費,但未來可研議調整人工收費時段,改成每半小時計費一次,而且,車主溢繳的停車費,是由下一位車主受益,機器絕不會重複超收。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黃向?、李建昌昨天會勘現行悠遊卡停車收費現況。議員指出,停車收費方式多元化,原本就是為了便民,但相較室內停車場出入刷卡計時的收費標準,停車一小時後,未超過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路邊停車格以預先設定時間繳費方式收費,只超過十五分鐘,也會被以一小時計價,根本不能退費,溢繳情況十分普遍。

黃向?表示,使用悠遊卡路邊繳費停車可享十元優惠,若預繳費用不足,則以人工開單方式要求車主補繳;此外,繳費單以每小時計費,也有溢繳的情況,停車費少補多不退,相當不合理,建議市府在悠遊卡路邊停車器設置退費功能,或回歸人工開單方式、縮短停車繳費單的收費級距。

許淑華指出,依照停管處目前的收費政策,每個月大約有廿五天路邊停車必須付費,每部機器每天保守估計只要超收十元,每個月台北市就溢收七十五萬元,一年即會溢收九百萬,隨著機組擴充,溢收數字還會增加。

停管處表示,很多使用悠遊卡機收費的國家,對於預繳不足,甚至都會以開罰方式處理,路邊停車與室內停車場的規定不同,有些車主可能停了四、五十分鐘,沒被開單收費,有些人可能只停五分鐘,就要繳費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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