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邱紹雯/綜合報導〕前國防部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龐大為,任內蒐集國家機密簽呈影本廿三件,退伍後出版「情報作戰參考」一書,將其中十四件簽呈付印,高等法院昨宣判,分依刑法蒐集、洩漏國防秘密罪,適用減刑後,判處共應執行徒刑一年半,並沒收簽呈影本與書籍一千零四冊。全案仍可上訴。
龐大為昨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現在時機敏感,不願對外發言;但他抨擊執政黨,連中華民國的存在都不承認,不知法院是憑哪裡的法律來辦他,何況,現在的司法只論對錯,沒有公平,他要等收到判決書再看是否對外說明。
曾策反中國少將劉連昆
現年五十九歲的龐大為於八十一年3月至八十六年7月間,擔任國防部軍情局第六處副處長,負責策反、反間、心戰與群眾運動等業務;據悉,龐曾深入中國,為策反中國少將劉連昆的我方主要人員。
判決指出,龐將下屬「少康專案承辦人」陳皇鸞呈送有關國家軍機等廿三件簽呈,閱後私自影印留存。
龐於八十九年7月1日退伍,九十二年間,前軍情局局長殷宗文病逝,龐以王寶元為筆名,撰寫「情報作戰參考」一書,紀念殷軍情局長任內的作為。
印製千餘冊遭調局扣押
此外,龐將私下蒐集機密簽呈影本中的十四件列為書籍附件,於九十三年2月間,交給久裕電腦排版有限公司,私下印製千餘冊,更將書籍送給殷宗文夫人、余、陳與王姓友人等,調查局接獲檢舉,前往久裕公司搜索扣押,也向殷夫人等收回該書。
經高檢署起訴,高院審理時,龐大為坦承犯罪,合議庭將簽呈影本與軍情局現存檔案正本,比對符合,確有標明屬「極機密」的軍事情報行動,甚至九十四年3月間,也再次核定函件屬「機密」,認定龐某有罪。
據了解,該書主要談論歷任軍情局長的相關作為,其中對殷宗文頗為推崇,另也替軍情人員抱屈,認為付出與政府對待不成正比;不過,高院認為,一些情事因屬機密,頗難公斷,但龐某確有洩密,仍應負起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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