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王怡茹2007年11月12日台北報導)一艘台灣漁船據懷疑被印尼籍船員劫持,船上4名台灣籍船員可能全部遇害。目前印尼政府已經扣押了船隻和印尼船員,台灣外交部也在協助調查。
台灣屏東縣琉球籍漁船“聖恩168號”7月14號出海前往關島作業。出海時船上只有4名台灣籍幹部,後來在國外僱用8名印尼籍船員。這艘漁船在11月8號最後與台灣家人聯絡之後就失去聯繫。台灣外交部隨即請求印尼協尋,印尼軍方11號找到了漁船和印尼船員,台灣幹部失蹤,目前印尼警方正在偵訊船員。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說:“已經確認在昨天晚上,這艘船已經被拖入印尼最東部的港口,警方也扣押了8名印尼漁工和船。目前根據印方表示,已經開始司法調查的程序,案情細節等釐清之後再告知我方。”
*台外交部表示四人失蹤*
台灣媒體研判應該是印尼船員劫持漁船,殺害台灣幹部。但是外交部僅表示4人失蹤,確切的情形要等到現場勘察之後才能確定。葉非比表示,案件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印尼政府將擁有司法管轄權。
台灣漁業署長謝大文表示,如果證實台灣船員全部遇害,這將是近年來台灣死亡人數最多的海上喋血事件。
台灣船員家屬呼籲政府協助盡早將漁船駛回台灣,同時引渡印尼船員到台灣接受偵訊。屏東縣政府漁業課課長許文祈說:“希望趕快同意讓我們把船開回來,另外船上的漁獲也能夠讓我們在當地卸售,或者原船回到台灣來,讓漁船和家屬的損失能夠降低。”
台灣漁業署針對漁民失蹤死亡設置賠償規定,每人最多可領150萬元新台幣,相當於30多萬元人民幣。
*七起印尼船員殺台灣船長事件*
台灣漁業署關於僱傭外籍船員同樣設有規定。台灣外籍船員的主要來源是印尼、菲律賓和中國大陸。但是為了降低成本,許多船主在出海後才臨時僱用外籍船員,這種做法使得風險提高。2002年到2007年,總共發生了7起印尼籍船員殺害台灣船長的事件。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陳荔彤表示,台灣是全球第六大遠洋漁業國,因此類似的案件時有所聞。但是這次船隻是在台灣登記,台灣自然擁有司法管轄權。此外兇手又可能是印尼公民,因此他敦促政府盡早將船隻運送回台灣進入司法程序。
陳荔彤:“這條船舶無論如何一定要帶回來加以管轄,才能實現我們國家的司法管轄權,彰顯我們的主權。這條船請印尼拖,不一定要拖到印尼處理。對我們的主權的落實,管轄的掌握,這是最壞的處理。”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長陳荔彤指出,世界其它國家在遇到類似事件的時候,極少會放棄司法權力。但是台灣由於國家地位不明,不利於國際磋商的工作,過去發生事件的時候大多在海外處理。儘管如此,他認為外交部對於爭取司法管轄權責無旁貸。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