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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十七大與黨魁權威的衰落

【大紀元11月12日訊】中共黨魁權威逐漸衰落

中共十六大結束後,新一屆中共寡頭還讓外界有所期待,於是有「胡溫新政」的輿論泡沫鼓起,但很快破滅。現在的十七大,雖然舉世矚目,但除了最高決策層換幾張新面孔之外,在改革方向和具體路線上,並沒有什麼新意,甚至連「新政」的輿論泡沫都沒有。如果說還有什麼值得關注的現象,那就是十七大凸現了中共黨魁的權威進一步衰落。

儘管,十七大閉幕的公報稱「科學回答了黨在改革發展關鍵階段舉什麼旗、走什麼路、以什麼樣的精神狀態、朝著什麼樣的發展目標繼續前進等重大問題」,也把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然而,這不過是每屆黨魁為自己樹碑立傳的迂腐傳統,也是找不到方向的現政權的自我安慰。

眾所周知,中共是當今世界罕見的喜歡修改黨章和憲法的獨裁黨,每一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黨魁都要先把自己的所謂「思想」寫入黨章,然後在接下來的五年一屆的全國人大上,黨魁「思想」又要寫入憲法。這一服從新黨魁的個人意志的惡習至今沒有絲毫改變。此次十七大,一如既往地修改黨章,權力得到初步鞏固的胡錦濤也要進入黨章了,他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及和諧社會使中共黨章再一次臃腫。諷刺的是,由於黨章中的指導思想太多,已經有了馬主義、毛思想、鄧理論、江學說,胡錦濤已經找不到合適名詞來命名自己的「思想」,大概只能命名為「胡口號」了。

意識形態合法性難以重建

這麼多的全黨全國的指導思想進入黨章和憲法,恰好說明了改革以來的中共政權已經無思想和無道義,拿不出足以凝聚社會共識的意識形態,其道義合法性危機無法緩解。當六四的槍聲射穿年輕學子的身體,中國人的人權意識也被喚醒,中共的道義合法性被同時擊倒;當蘇東共產極權帝國發生雪崩、共產制度的大潰敗變成現實之後,自由與獨裁之間的制度優劣昭然天下。國內外的聚變使中國人越來越明白,只有建立在普世價值觀基礎上的自由民主政體才具有道義合法性和競爭力,而一黨獨裁體制無論在道義還是法理上都不具有競爭優勢,甚至連基本的法理性都不具有,道義上站不住,法律上也站不住。

儘管,中國憲法力圖在法理上和歷史合理性上確立中共的壟斷權力,一方面,中共把「四項基本原則」寫入憲法序言,使「堅持共產黨領導」和「領導核心」的地位有了憲法依據。另一方面,憲法確認了「打江山坐江山」的陳腐意識。中共政權的建立來自暴力革命,其領導地位乃歷史形成,使一黨壟斷權力具有了歷史合法性。但是,無論是「四項基本原則」的法理合法性,還是「打江山坐江山」的歷史合理性,不過是黨主制憲的產物,是獨裁意志和一黨私利的法律化。而按照普世的現代法治原則來衡量,中共作為一個政黨根本不具有合法性。正如著名自由主義法學家賀衛方先生指出的那樣,現代政黨存在的合法性首先來自按照現代法治原則進行「註冊登記」,而中共作為政黨組織居然從未按照法律要求「註冊登記」過,所以,從法律角度將是個地地道道的「非法組織」。

六四後,隨著改革的深入和開放的擴展,中共意識形態合法性危機只能愈演愈烈。改革之初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變成保持經濟高增長的政績合法性。「鄧小平思想」、「三個代表」、「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三代黨魁的不同提法實質上並無新意,僅僅是為一黨獨裁和跛足改革背書的不同說法,是對政績合法性的權宜解釋,是為了保持隨機應變的靈活性,其內在的精髓是「無道義無思想」的實用主義。但是,無論意識形態口號多麼五花八門、「與時俱進」,只要不用「主權在民」代替「一黨自我授權」,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危機便無法緩解。

在當下中國,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越來越遠離中共意識形態的操控,對官方意識形態說教的口是心非、言行背離,不僅是普通百姓的常態,也是黨員和官員的常態。無論官方發動多麼強大的意識形態攻勢,也無法取得差強人意的勸誘力。因為,生活是最好的教科書,不再愚昧的人們相信的是實際生活中的親歷,而非中共憲法上的條文和黨魁報告中的說辭。比如,當現實經濟的運行越來越市場化私有化,誰還會相信憲法上的社會主義和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當現實政治充滿恐怖和人權侵犯,誰還會相信憲法上的「權力源於人民」和胡錦濤的「以人為本」。

對於中共現政權而言,當那些恢復意識形態合法性的努力一次次被現實挫敗,中共官方的自我辯護也就越來越力不從心、左右失據。所以,最講究統一意識形態的中共已經變得不那麼在乎意識形態了,而最在乎維持住政績合法性。無論用怎樣的方法,必須保證經濟的高速增長,保證大部分社會成員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保證把任何可能導致政權不穩的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所謂的「民生主義」,不過是想用再分配的強制調整來贖買民眾的順從;所謂的「和諧社會」,不過是鎮壓異見和嚴控言論的「強制和諧」;所謂的「科學發展觀」,不過是為「跛足改革」鍍上一層金箔而已。

寡頭格局下的弱勢黨魁

雖然,十七大之前黨內外對政治改革的呼聲不斷高漲,胡錦濤報告也從六個方面宣示了政治改革,篇幅也多於十六大報告,但依然延續著口惠而實不至的門面活,那些面面俱到、空洞乏味的老調重談,全無實質性的具體內容。所以,十七大不會在改革的方向上和具體政策上作出實質調整,外界對十七大關注也就只能集中在高層人事變動上。

也有評論認為,胡錦濤不再指定接班人是十七大的最大亮點。但事實上,胡錦濤不指定接班人,非不為也,是不能也。他既無打江山的黨內資歷,也無掌權之後的突出政績,已經沒有足夠的權威欽定接班人了。中共掌權五十八年,黨魁的權威一代不如一代。鄧小平不如毛澤東,江澤民不如鄧小平,胡錦濤不如江澤民。獨裁體制使接班人變成大難題。一方面,政治強人的權力終身制帶來欽定接班人的傳統,但被欽定的接班人很少善終。毛澤東欽定的劉少奇、林彪先後死無葬身之地,鄧小平欽定的胡耀邦、趙紫陽先後被廢。另一方面,強人之後的黨魁難以維繫權力終身制。鄧小平欽定的江澤民和胡錦濤也只能任兩屆,再無欽定接班人的權威力量。

鄧小平死後,中共寡頭格局和交接班制度的形成,絕非現任黨魁主觀意願所致,而是政治強人死後的客觀形勢所致,是江、胡不得不接受的現實。所以,十七大才一再強調加強「黨的集體領導」。如果說,鄧小平的亡靈主導了十六大的人事安排,形成了黨魁只能任兩屆和以年齡劃線的不成文規則;那麼,十七大就是中共掌權以來第一次強人空缺的大會,人事安排只能靠寡頭們之間的較量與交易;爭執不下時,只能靠不成文的年齡劃線。而胡錦濤之後的接班人如何產生,既沒有先例可循,也沒有制度規定,所以,如何形成十八大的接班人產生機制,便成為十七大後的五年裡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關鍵問題。

在我看來,現行的「寡頭獨裁」要比「個人極權」好一些。在人事安排上和政治決策上,當任何個人都沒有一言九鼎的權威之時,寡頭之間必然出現內部的制衡局面,可以避免一個人說了算的極端決策。新一屆政治局常委就是這種妥協的產物,已經退下五年的江澤民仍然具有影響力,九名常委基本上是江派和胡派平分秋色。

如何確定胡的接班人

今日中國,無論是黨外還是黨內,利益分化已經難以改變。黨國利益權貴化,權貴階層集團化,每一中共寡頭都代表一個以家族為中心的利益集團。在確定胡的接班人問題上,以中共現在的精於利益計算的統治方式,寡頭之爭不會走向不符合權貴多數利益的魚死網破,而只能是通過討價還價形成某種黨內競爭機制。在可預見的未來五年內,雖然政治改革不會有實質性動作,也很難斷言黨內能否形成制度化的交接班機制。但沒有了絕對權威的高層寡頭之間的相互爭鬥,客觀上會形成不成文的高層制衡規則,既可以擴大黨內人事安排和重大決策的參與面,也會為非黨精英的參與和民意表達提供一定的作用空間,自下而上地推動中國社會的漸進轉型。

以胡溫執政五年的經驗看,胡錦濤的接班人的首要條件必須是政治可靠的實用主義者,仍然把保持經濟增長和政治穩定作為第一要務。新黨魁要善於左右逢源和左右開弓,意識形態口號可以左轉,但現實的經濟政策決不能左,不能讓反改革的新老毛派中斷跛足改革進程;經濟政策及其立法可以繼續右行,但政治上決不能右傾,不能讓政治自由主義和民間維權發展為有組織的社會運動。所以,胡錦濤報告在政治改革的部分中,雖然不得不提出「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但重點是強調要在「黨的領導下」,以「黨內民主」推動「社會民主」。

中共須開闢新的合法性基礎

截至十七大閉幕,經濟的增長和民眾的物質生活改善是中共合法性的唯一來源。但政治體制的僵化使社會的深層矛盾持續積累,潛在的社會危機越來越接近爆發的臨界點,經濟增長的周期性起伏和全球化經濟增長風險的難以控制,中共寡頭集團不得不面臨這個既現實又棘手的挑戰:經濟高增長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一旦經濟出現停滯甚至衰退,跛足改革積累的危機就將全面爆發。中共的政績合法性將灰飛煙滅,寡頭政治的權威將喪失殆盡。中國將不得不吞下機會主義政治的苦果,弄不好就將再次陷於大劫難之中。

雖然,以機會主義統治為主要特徵的中共現政權,決不會主動啟動政治改革,但形勢比人強,中國社會的深刻變化將逼迫中共不得不有所變化。在深層危機深重的今日中國,某一偶發事件很可能再次引發大規模民間反抗運動,寡頭們被動順應民意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為,失去絕對權威的中共現政權,高層中再無絕對掌控軍權的政治強人,無法像當年的鄧小平那樣進行暴力鎮壓。現在,面對此伏彼起的民間維權,寡頭們只能用鐵腕加收買來應對局部危機,而無法應對類似八九運動那樣的整體性危機。如果在某一時刻再次出現大規模民間反抗運動,前有六四屠殺的教訓,後有寡頭權威日益減損,在大規模民間訴求和寡頭統治之間,中共軍隊很可能出現大面積抗命,迫使寡頭們不得不對強大的民意讓步。

所以,為了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政績合法性」失靈,以及社會失控帶來的災難性後果,中共必須開闢新的合法性來源和基礎,將「政績合法性」轉變為「道義合法性」,即轉變為以普世價值(人權、自由、民主)為基礎的合法性。這種轉變能否在未來的十年中啟動,不僅取決中共黨內的開明力量能否推動體制內轉型,更取決於國內外自由力量施加壓力是否足夠讓統治者讓步,以啟動走向自由民主的政治改革。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北京家中

《爭鳴》十一月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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