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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查獲標示不清含輔酵素膠囊 開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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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台北縣九日電)近來在美容網路等處相當盛行的輔酵素「Q10」食品,衛生署有規定其每日食用的限量。不過,台北縣衛生局查獲某廠商販售給連鎖藥妝店的食品外包裝標示不清,也沒標示使用警語,衛生局除開罰新台幣三萬元外,並令業者限期回收。

台北縣衛生局指出,在各大電視購物節目、美容網路或便利商店,都可以看到在販售、討論最火紅的輔酵素「Q10」食品,而行政院衛生署去年已公告開放輔酵素Q10供為食品原料,但規定「每日食用限量三十毫克以下」、「須以中文顯著標示『十五歲以下小孩、懷孕或哺乳期間婦女及服用抗凝血藥品 (warfarin)之病患,不宜食用』等警語字樣」。

不過,北縣衛生局發現,某廠商販售給連鎖藥妝店的「欣適康膠囊」食品外包裝標示成分輔酵素Q10,經調查,這些產品每顆標示成分含輔酵素Q10計二十毫克,食用方法:成人每日食用一至三顆,換算每日三顆輔酵素Q10食用量已達六十毫克,與每日食用限量三十毫克以下的規定不符;業者也未依規定標示上開使用警語,產品標示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局已依法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整,並令業者限期回收改善。

衛生局說,輔酵素Q10(Coenzyme Q10)原為心臟病輔助用藥,過去為醫師處方用藥,作為心衰竭輔助療法。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已開放輔酵素Q10作為食品原料及產品,在食品市場,輔酵素Q10已經被大量的製成飲品、口含錠、膠囊等,標榜「養顏美容、青春永駐、促進新陳代謝。衛生局最後呼籲消費者,千萬不要為了追求美麗等效果,每日食用超量的輔酵素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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