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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取消出團 旅行業者扣必要費用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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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八日電)因柯羅莎颱風影響,部分旅客日前取消行程,衍生退費問題,交通部觀光局今天邀集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就包機旅遊達成處理原則,旅客若取消行程,業者扣除必要費用後,應將餘款退給旅客。

觀光局表示,如果是旅客取消行程,依旅遊實務原則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二十八條規定處理,也就是旅行業於扣除已代繳的規費(護照、簽證費用)或必要費用後,應將餘款退還旅客。

至於包機機票退費問題,因旅行業已向航空公司買斷機位,尚待由旅行業全聯會與相關航空公司協調爭取退費空間,減少旅客損失。

另部分前往關島、吳哥窟而延後行程的旅客,經旅行業全聯會協調中華航空、吳哥航空公司等,同意給予原已開票旅客三個月搭乘期限,旅行業也同意依航空公司規定期限及原定行程日數延後出發,並不再向旅客收取任何費用;但若延後出發的行程日數較原定行程日數短少者,旅行業應將因此所減少的費用退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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