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國務機要費 高院公布特別合議庭配置表
【大紀元10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八日電)總統陳水扁將國務機要費相關案卷核定為絕對機密,遭台北地院駁回;依大法官解釋,若陳總統提抗告,將由台灣高等法院組成特別合議庭裁定。高院今天公布特別合議庭共八個庭的配置表,待收到抗告案後,再抽籤決定由那一庭審理。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資料,第一庭的審判長是尤豐彥,法官是黃金富、洪昌宏、魏新國、王梅英;第二庭的審判長是蔡長溪,法官是陳春秋、謝靜恆、王炳梁、莊明彰;第三庭的審判長是鄭文肅,法官是張明松、蔡光治、陳貽男、王秀鳳;第四庭的審判長是許國宏,法官是楊貴志、許增男、洪光燦、林勤純。
第五庭的審判長是蔡秀雄,法官是陳國文、周煙平、鄭水銓、孫惠琳;第六庭的審判長是吳敦,法官是陳祐治、張傳栗、官有明、李釱任;第七庭的審判長是劉景星,法官是吳啟民、周盈文、王敏慧、林立華;第八庭的審判長是張連財,法官是楊照男、林明俊、施俊堯、陳博志。
陳總統要求台北地方法院返還北檢檢察官所扣押有關國務機要費支付的全部單據,北院在上週五裁定駁回,由於聲請人陳總統和國務機要費的四名被告如果不服,可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因此,高院依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今天公布特別合議庭共八個庭的配置表。高院指出,特別合議庭的法官有四人,除資深庭長所配置的庭員法官二人或三人外,不足的法官以其他資深庭長各庭外的法官抽籤;一旦收到抗告書,將透過抽籤決定由哪一個庭來承審這起抗告案。
高院表示,大法官解釋文中所指的「資深庭長」,以任職二審庭長十年以上的資深庭長才能擔任,高院現有的十六位庭長中,符合這項資格的共有八位。
這八位資深庭長,依序分別是第一庭民股的尤豐彥、道股蔡長溪、慎股鄭文肅、申股許國宏、甲股蔡秀雄、勤股吳敦、平股劉景星,以及和股張連財。這八位庭長連同在高等法院或分院擔任法官的年資,最少已任職達八千七百天,最長達九千八百六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