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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特別費案形成統一見解?謝文定: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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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八日電)台灣立委今天質詢,司法院是否應基於行政管理立場要求法務部就偵辦特別費案件作成統一見解?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答詢時表示,這屬於法務部與最高檢察署的職掌,以司法行政的立場,不應該也不宜要求形成共同見解。至於法院判決應否有統一見解,因是在審理中的案件,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立法院司法、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上午審查司法院預算,謝文定接受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基隆市)質詢時,作以上表示。

謝國樑質詢時表示,假設因特別費使用方式不一定程序完備,導致數千位公務人員遭起訴,送進法院,就件數來說,有無可能造成司法院負荷?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以案件已起訴、不宜介入為由,無法對偵辦特別費案作出統一見解,質疑將因此造成司法院負荷,是否會以管理行政立場,與法務部談,要求作出統一見解?

他指出,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特別費案判決書,承審法官蔡守訓認定特別費屬實質補貼,但會否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同樣的起訴與證詞,法院認定變成是因公使用、是公款、是貪污?若一樣的使用流程,因全國各地方法院見解不一,會否造成各地判決不一的情形?是否應作成統一見解?

謝文定答詢時表示,檢察官是積極主動,法院是由檢察官追訴才會受理,屬於被動,無法預估將有多少此類案件起訴,只要起訴,法院一定要受理。法院同仁相當忙碌,不過若檢察官起訴,法院也無法不受理。

他指出,以司法行政的立場,不應該也不宜和檢察總長或法務部要求形成共同見解,這是他們的職掌,將來若有很多案件,基於司法行政服務審判的精神,應該做最好的規劃,增加人力,請立法院給予支持。

至於法院判決是否應有統一見解,謝文定表示,在審理中的案件,司法行政立場無法表示任何意見。審判就是任何個案都是以審級救濟處理、由最高法院刑庭會議作成判例等機制做成法律見解,將來若確實發生判決完全不一致情形,最高法院自然會找出一個解決之道。

謝文定指出,因這是假設性問題,目前特別費案尚未有任何一件確定判決,假設性的前提尚未發生,最高法院有刑庭會議,會否形成判例,都是形成共識的機制,但聲明這是有很多假設。謝國樑則表示,送謝文定四個字,「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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