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邁塔斯:停止迫害法輪功 釋放高智晟
【大紀元10月6日訊】由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 (CIPFG)發起的人權聖火全球傳遞的火炬,於2007年10月4日當地時間下午4點,抵達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這是人權聖火到達荷蘭的第二站。參加人 權聖火活動的有加拿大人權律師、《血淋淋器官摘取》一書作者大衛.邁塔斯,來自法國的著名中國民主人士張健, 他曾經是89年六四天安門廣場學生糾察隊總指揮,荷蘭著名的歌唱家埃米也到現場演唱《人權聖火之歌》,音樂家、詩人、及各界人士代表,人權聖火荷蘭發言人 重申了奧林匹克精神的真正含義。發言者呼籲停止迫害,並指出應該把屠殺中國人的中共黨魁送上國際法庭。
荷蘭既有海牙的國際法庭旁邊的國際和平聖火駐地,如人權聖火一樣,它有著重要的標誌性意義。它們(這兩種火炬)都代表著五大洲對和平自 由與公正的嚮往。又有在1928年第九屆現代奧運會奧運聖火點燃儀式,從荷蘭首都阿盟據斯特丹這裡開始,是為了發揚奧林匹克精神,平等,自由,人權,與尊 嚴的普世價值。
加拿大人權律師、《血淋淋器官摘取》一書作者大衛‧邁塔斯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人權聖火傳遞現場演講:
大衛‧喬高和我做過一個調查,結論是在中國大量存在著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案例。為了攫取他們的器官,並以高價賣給外國人,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他們的屍體被焚燒。這從2000年就開始發生了。我們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公佈了 調查報告,並在二零零七年一月發表了第二版。網上可以找到這篇報告。每一個我們所基於的證據都是可獨立證明的,你可以自己去讀報告,自己去看看得出結論所 用的材料信息,讓你信服的承認我們的結論是正確的。無論你怎麼看待我們的報告,無法否認的是中國對法輪功系統的迫害。那裏發生著酷刑折磨,恣意處決,失蹤案例,肆意抓捕,以及對精神和宗教信仰的鎮壓。
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滲透到奧運中。中共禁止法輪功和其他很多團體參加奧運比賽,它甚至不准法輪功和其他許多團體參與奧運,他們甚至沒法去北京。國際奧委會主席雅克羅傑讓人們不要把奧運政治化。高智晟,一個中國維權律師九月二十二日給美國國會寫了一封信,一封公開信,呼籲中國政府尊重這個不要把奧運政治化的呼籲,不要利用奧運鞏固自己的政權。因為這封信,中國政府逮捕了高智晟,這封信之後他就失蹤了。
對人權的追求,不是執著政治,而是對基本理念的追求。奧運憲章的基本理念是這樣說的,我在這裡引用一下:
1) 奧運尋求一種尊重宇宙基本道德理念的生活方式。
2) 奧林匹克的目的是以體育去服務於人類的和諧發展,推崇一個和平的社會,尊重人性尊嚴。
3) 體育運動是人權,任何個人必須有參與體育的權利,沒有任何歧視。
4) 任何基於種族、宗教、政治、性別等等而對某個國家或個人歧視的行為都是和奧林匹克運動不相容的。這些是從奧運憲章裡摘錄的。
我呼籲中國、國際奧委會和荷蘭奧委會,尊重奧運憲章的基本理念。中共現在的所作所為和奧林匹克運動是不相容的。
我認為:
1) 中國應該允許所有人去參加奧運競賽,不管他們遵循甚麼精神或宗教信仰,包括法輪功。
2) 中國應該允許所有人參與奧運,不管他們遵循甚麼精神或宗教信仰,包括法輪功。
3) 在中國發生的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必須停止。
4) 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必須停止。
5) 高智晟必須被釋放。
6) 國際奧委會必須堅持,如果奧運還要在中國舉辦,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必須停止。
7) 國際奧委會必須堅持,如果奧運還要在中國舉辦,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必須停止。
8) 國際奧委會必須堅持,如果奧運還要在中國舉辦,中國必須允許所有人都能參加奧運比賽,不管他們遵循甚麼精神或宗教信仰。
9) 國際奧委會必須堅持,如果奧運還要在中國舉辦,中國應該允許所有人參與奧運,不管他們遵循甚麼精神或宗教信仰。
10)國際奧委會必須堅持,如果奧運還要在中國舉辦,高智晟必須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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