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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禮
【大紀元10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台北報導〕遭政府通緝,滯留柬埔寨多年的陳啟禮,這些年來不斷透過管道表達渴望回台灣的願望,但希望他人所冒名犯案罪名不該由其承擔,更希望一旦回台後,能在機場先行召開記者會說明,且返台後不要收押;但警政署則強調台灣是司法獨立審判國家,絕不接受任何條件交換。
台灣警方在民國八十五年發動「治平專案」掃黑行動後,不僅將陳啟禮列為治平對象,台北地檢署更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和偽造文書罪嫌將他發佈通緝。
和陳啟禮交情深厚的前立法委員林豐喜,曾數次親自前往柬埔寨勸說陳啟禮返台,陳啟禮表達希望回台後,可以先在機場召開正式記者會說明真相,不願再背負他人冒名犯下的綁標圍標案。
陳啟禮當時說,他並不怕回台面對司法審判,但是強調必須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否則台灣檢警單位在他一入境時,就將其拘捕,萬一當庭收押,冤情可能就無法獲得平反。
但是警政署則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有特權,警方更不可能和嫌犯條件交換,陳啟禮若想回台灣說明案情,警方十分歡迎,但是無法做超越法律規定承諾。
當初將陳啟禮提報為「治平專案」對象的警方單位也指出,目前警方掃黑提報流氓有嚴格規定,就算檢肅到案,同樣必須移送治安法庭審理,警方自認絕對沒有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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