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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三十日電)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案,今天偵查終結,翁岳生獲不起訴處分,檢察官須依職權送再議。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江惠民表示,有關最高檢特偵組再議的法律問題,已交由最高檢研究,擬具辦法後再報部核定,至於翁岳生部分屬於具體個案,由最高檢自行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特偵組九月二十一日偵結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其中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與蘇貞昌獲不起訴處分,檢察官須依職權送再議,引發特偵組「不知要向誰提再議」的法律問題。
經最高檢開會研究出兩方案,一是由檢察總長受理特別費案的再議聲請,二是將再議案交由高檢署受理,並在九月二十六日呈報法務部批示執行哪一個方案,法務部則於十月十九日指示最高檢,有關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因涉及具體個案,是否根據先前的兩個方案之一處理,或另有其他見解處理,均由最高檢研議,自行處理,至於制度上的問題,也交由最高檢研究。
特偵組今天偵結翁岳生特別費案,翁岳生獲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仍應依職權送再議。
江惠民表示,最高檢九月二十六日所呈報並非單一問題,包括特偵組再議問題、特偵組可否起訴軍人等問題,一共有八個問題,目前已請最高檢再進一步研究,擬具相關辦法後再報部核定,至於翁岳生特別費案再議問題,如同民進黨四大天王案,均屬於個案,交由最高檢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