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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三十日電)中油第六蒸餾工場二十六日火災引發空氣污染,經高雄市環保局採樣,其臭味濃度達四百四十七,超過標準值五十甚多,加上廠方並非初犯,一個月內若中油無正當意見陳述,環保局將開出處分書,處以新台幣六十萬元罰鍰,如年底還沒改善,下次罰鍰將高達一百萬元。
中油第六蒸餾工場二十六日晚間發生大火,環保局立刻派員前往監測,並會同環保署毒災應變隊,到場提供消防人員相關專業諮詢,防止污染擴散,待火警搶救告一段落,救災人員逐漸撤離時,於當晚十時才會同中油人員於廠區周界採樣帶回聞臭。
聞臭結果發現,臭味濃度達四百四十七,比管制標準五十高出許多,依規定須開單告發。
環保局長蕭裕正指出,一般來說,違反空污法的「基本消費」是十萬元,但因這次中油污染的濃度係數過高,加上廠方今年已經第三次違法被開單告發,按照環保署的累計罰則公式,將處以六十萬元罰鍰,如果一個月內中油沒有正當理由陳述,環保局將開立處分書。
蕭裕正強調,罰錢並不能了事,還得改善才過得了關,依據空污法「固定污染源污染排放標準」相關處罰規定,若一年內超過兩次被開罰而不改善者,最高可處罰鍰一百萬元,而中油這次已是第三次被告發,若不改善,將再予以開罰絕不手軟,直到廠方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