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植醫師 全面禁止來台
【大紀元10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為防止又有中國移植醫師藉學術交流名義,趁機來台招攬器官移植,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昨日公布,在中國移植環境未改善前,將全面管制禁止中國的器官移植醫師來台,純粹學術交流者則另案處理。
清查仲介境外移植
此外,陸委會也宣布,將會同衛生署針對台灣國內醫師涉及仲介境外移植的情況,展開全面清查。陸委會法政處處長楊家駿表示,目前已掌握台灣多位涉嫌仲介台灣病患赴中進行器官移植的醫師名單,只要查獲具體事證,將追究其行政與刑事責任,已掌握三、四家醫院的醫師可能涉案。
台灣法務部科長黃慶元表示,檢察官有強制處分權,可傳訊證人、關係人並搜索扣押,衛生署與陸委會可將相關案件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中器官移植爭議多
由於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軍今年3月來台時,涉嫌違法為台灣病患進行赴中換肝術前評估,立委田秋菫昨日會同人權團體、陸委會、衛生署、法務部以及移民署官員,在立法院舉行「救人變殺人」記者會,要求政府徹查醫師違法仲介兩岸器官移植的案件。
「中國罪犯被處決,是真的罪無可赦嗎?還是因為他們的器官缺貨了?」田秋菫表示,中國使用死刑犯器官引發人權爭議由來已久,近年更爆發殺害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的慘絕人寰事件,受害人數難以估計,引發國際人權團體強烈譴責,其中又以前身為天津第一中心醫院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最聲名狼藉。
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指出,朱志軍絕非第一個來台招攬換肝的中國醫師,但希望他是最後一個。
促重罰仲介醫師
她也建議台灣儘速修法,未來民眾赴中接受器官移植者回國後,應向政府報備並提供相關醫療資料,而仲介病患赴中移植的台灣醫師,不論有、無償,政府也應重罰。
楊家駿表示,雖然中國在國際譴責聲浪下,今年5月頒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令禁止活體器官買賣,但中國醫師依舊堂而皇之來台,令人遺憾。陸委會將行文給中國政府,要求該國針對朱志軍以及經常來台的幾位移植醫師的違法行為,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給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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