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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傾向勞保年金薪資基準改計最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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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日電)推動勞保年金制度修法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年工作重點,勞委會主委盧天麟今天表示,未來勞保老年、遺屬和身障給付都可以選擇一次領或領年金,而且他支持給付金的薪資計算基準從全部投保年資的平均投保薪資,放寬為採計投保薪資最高的十五年。

行政院於五月九日通過關於建立勞保年金制度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立法院已完成國民年金法立法,銜接國民年金的勞保年金制度成為勞委會今年推動修法重點。

盧天麟今天提出的修法主張比行政院版更寬鬆,他表示,將列入與立法院朝野協商內容。

行政院版的薪資計算基準為勞工全部投保年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雖然比較公平,但比現行勞保老年給付採計最後三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嚴格,引起勞工團體抗議。盧天麟表示,勞工團體主張改以投保薪資最高的五年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但考量勞保財務負擔,他傾向支持改以投保薪資最高十五年為計算基準。

至於給付方式,盧天麟表示,包括老年給付、遺屬給付和職業災害身心障礙補償都將放寬選擇權,三者皆可選擇領一次金或按月領年金,其中選擇領年金的勞工過世後,遺屬仍可繼續領年金,或選擇改為一次領回已領年金與一次金的差額。

盧天麟並主張,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應該由行政院版的每年百分之一點一,提高為每年百分之一點三。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表示,勞工若投保三十年後請領老年給付,行政院版的所得替代率為百分之三十三,調高為每年百分之一點三後,所得替代率為百分之三十九,以最高投保薪資新台幣四萬三千九百元推估,勞工每個月可多領二千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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