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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大紀元10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因為力霸案而遭收押的王事展、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等十名被告,今天被台北地方法院依所涉及的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在法院接受訊問時都避重就輕,為了讓這個案件能夠順利審理、發現真實,法院因此裁定這十名被告必須繼續延押兩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裁定將王事展等十名涉及力霸金融弊案的被告繼續延押兩個月。對此,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表示,合議庭認為,依照目前卷證資料,這十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同時審酌他們涉嫌掏空公司、影響社會經濟等情況重大,加上在法院多次訊問時,這十名被告還是以避重就輕、推諉卸責的態度面對,法院因此認為他們仍然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當然他們所犯的證交法171條第二項等,還有銀行法、保險法等這些條文,最輕的罪都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是符合羈押的要件,又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這十位被告都從九十六年十月九日開始,延押兩個月」。
在法院裁定延押之後,包括因為東森案遭到收押的王令麟在內,目前有五名王又曾的親人還羈押在看守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