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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
【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日電)行政院版勞保年金給付標準為每年百分之一點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盧天麟今天在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表示,支持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三以上。盧天麟並主張遺屬年金開放選擇權,可領年金,也可領一次金。
行政院已將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法案送交立法院審查,由於國民年金法三讀通過時,附帶決議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每年不得低於百分之一點三,比行政院版勞保年金訂定的百分之一點一高,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 (台北縣)和楊麗環 (桃園縣)等上午質詢時,皆質疑行政院版勞保年金給付標準太低。
盧天麟表示,支持勞保年金給付標準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三以上,稍後又補充表示,目前以先提高至百分之一點三較適宜。
以勞保投保年資三十年退休計算,給付標準由百分之一點一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三,年金所得替代率將由百分之三十三提高為百分之三十九。
勞工保險局指出,以勞工投保三十年、最高投保薪資新台幣四萬三千九百元推估,當給付標準百分之一點一時,每月可領年金一萬四千四百八十七元;若給付標準提高為百分之一點三,每月可領一萬七千一百二十一元。
另外,面對立委批評勞保遺屬年金不如軍公教,盧天麟說,不僅勞工退休時可以選擇領一次金或按月領年金,遺屬也應該有選擇權,遺屬可領年金,也可以選擇領一次金。
若開放遺屬領取給付的選擇權,也就是勞保老年給付選擇權全面開放,勞保局指出,無論勞工或勞工的遺屬在領取給付時都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