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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九日電)入冬提升禽流感防疫警報,台東綠島、蘭嶼兩離島當地沒有合法家禽屠宰場,不納入屠宰規範,不過限制兩離島家禽進入本島。台東縣政府特別呼籲,販售家禽如未經合法屠宰場屠宰,一年內再犯者可處三年以下重刑。
行政院農委會2003年六月二十日公告,自2004年七月一日起,屠宰供人食用之雞、鴨及鵝正式納入屠宰衛生檢查,必須經由合格的屠宰場屠宰後才可販售。
不過有兩項排除條款,第一,自宅內屠宰雞、鴨、鵝供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第二,於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集中屠宰雞、鴨、鵝之攤販業者。另外,台東蘭嶼、綠島因當地沒有合法屠宰場,也排除在屠宰規範之外。
台東縣政府農業局表示,蘭嶼、綠島雖然排除在屠宰規範之外,但是兩地雞、鴨、鵝嚴禁進入本島,只能在當地屠宰食用。
台東縣政府呼籲,家禽屠宰業者要販售家禽屠體,應將家禽送至合法屠宰場,台東境內目前有兩家合法屠宰場,如未依規定,依畜牧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處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若同年再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東縣政府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家禽時,注意家禽屠體包裝須有正方形或條碼狀的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具有CAS標章者,才是出於合法屠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