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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醫師仲介病患到中國移植器官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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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九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今天說,中國槍決死刑犯浮濫,且死刑犯多年輕力壯,令人懷疑中國可能已成為最大的「器官(移植)超市」;台灣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若台灣醫師仲介病患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違反倫理規範,可移付懲戒,輕則警告,最嚴重廢止醫師證書。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政處長楊家駿表示,陸委會已過濾出三、四家醫療院所醫師疑似仲介,但仍待進一步調查相關情形。

自由時報二十四日報導,天津第一中心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軍今年三月來台,就在下榻的台北福華飯店大廳審查準備前往中國換肝的病患病歷資料,進行術前評估,晚餐時還有台北某醫學中心兩位台灣內、外科醫師作陪。

田秋堇(不分區)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朱志軍在台術前評估,已違反醫師法與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國有「器官移植觀光團」,兩三週就可配對成功,懷疑中國已成為器官超市。

她說,許多人權組織都關切,中國槍決死刑犯浮濫,究竟這些人是罪無可逭或器官缺貨?中國一個死刑犯全身上下的器官約可值新台幣五百萬元,對中國來說是龐大市場;中國醫藥衛生條件有問題,台灣民眾應小心到中國移植器官,可能花錢還賠命。

美國法律人權協會亞洲區執行長朱婉琪指出,朱志軍應非第一例,但希望是最後一例,協會已握有中國未經同意,摘除活體器官的證據。台灣應修法,日後接受器官移植者若要接受醫藥照護,應提供移植醫療資料,並重罰醫師有償或無償仲介病患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

薛瑞元說,邀朱志軍來台的高雄長庚醫院應負邀請責任,衛生署也責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當天有哪些醫師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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