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六日電)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村因地理位置偏遠,台灣光復後,一直被列為林班地,村民居住的土地稱為「暫准貸地」,不料這一「貸」竟長達半個多世紀,今天由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上山會勘,解編有望,村民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
豐山村是雲林、嘉義、南投三縣交界處的一個山間盆地,地處於台灣的心臟附近,村中溪流、瀑布、怪石林立,尤其聚落內巨石星羅棋布,閩南居民稱巨石為「石鼓」,因此豐山村舊稱「石鼓盤」,取其「石鼓如棋盤」之意,是大阿里山風景區的後起之秀。
世居豐山村的前阿里山鄉民代表會主席許銘月表示,豐山村民大多是日治時代「腦丁」的後裔,因為豐山村以前盛產樟樹,所提煉的樟腦油是重要戰略物資,因此日人便征召台籍閩南人入山墾植,稱為「腦丁」,並給予豐厚的待遇,由於「腦丁」不必到南洋打仗,因此百姓自然欣喜前往。
但是,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播遷來台,竟延續日治時代的地籍圖,將這塊平坦的山中盆地劃為林班地,百姓長期受森林法限制,不僅房屋不得擴建,甚至連搭個廁所、蓋個肥料儲藏室,也要被依違反森林法移送,令村民困擾不已。
在房屋不得擴建的情況下,村民若結婚生子,房子不夠住的時候,只能在屋內搭個小閣樓,三代同堂卻擠在八至十坪的小空間內,是豐山村民過去的寫照,尤其木造平房搭建閣樓,村民只能「橫著躺進去、橫著爬出來」,否則頭頂難免腫一個包。
最令村民氣結的是,他們明明是住在山裡的平坦土地,政府卻將他們居住的土地劃為林班地,並以林班地來限制他們,多年來,村民因房子不夠住而加蓋,卻被依違反森林法移送法辦的官司,不知凡幾!
由於森林法是「大法」,違反森林法往往被判刑判得很重,許多不認識字的村民被法院傳喚,還嚇得發抖,因此村民長期以來,就非常痛恨林務局以「森林法」來管理他們,經常向有關單位控訴:「我們是人,又不是樹木,為什麼用森林法來管我們?」但問題一直未獲解決。
許銘月指出,過去有村民在田間搭設草寮,以便儲存肥料,竟也被林務局依違反森林法移送法辦,而且在函文中特別強調「破壞水土保持」,令村民含冤莫白,由於類似此種紛爭不斷,造成百姓怨聲四起,因此長期以來一直與林務局處於對立的狀態。
在官僚體系與本位主義盛行下,豐山村民半個多世紀來,成為官僚制度下的犧牲者,由於當地人口少,村民高呼「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的訴求,一直也未獲重視,許多人甚至因家裡不夠居住而都市討生活,最後淪落為都市的邊緣人。
如今,隨著民主的高度發展,以及政府對人權的重視,豐山村解編再度成為可能,村民們希望過去因林務局官僚跋扈所形成的官民對立,能一筆勾消,並藉由這個遲來的正義,能落實現憲法保障人民居住的權益,達到政府、人民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