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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錫瑋
【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二十六日電)台北縣長周錫瑋今天表示,北縣十月一日升格後,所有機關的人員包括消防局人員的晉用,全部交由縣府處理,為何內政部獨挑警察人事權不放,並曲解法令?他要求中央停止打壓與政治操作,循合法、合理管道進行,他願意和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辯論,或交由立法院議決。
周錫瑋上午在縣府召開記者會指出,警政署長侯友宜曾在九月二十八日到縣府討論,當時的共識是人事派補等到明年大選完才協商,侯友宜卻在十月十五日連發兩張公文給縣警局,要求人事的派補務必在十月底完成,警政署破壞共識,未信守承諾,居心何在?
他說,縣府認為警察人事在大選前臨陣換將,全換成由外地且對北縣毫無所悉,一心想空降的高階警官,勢必造成北縣警界及治安的混亂,為了安定考量及兼顧中央彈性調整的空間,四百名缺額上,只調陞並授階一百四十名人評會核定且資格符合的二線二警官。
他表示,台北縣政府爭的是法律上賦與北縣準用直轄市相關法律應有職權,希望中央也要依法行政;縣府人事命令與授階在法律上絕對有效,無效的是警政署的命令,因為「命令與法律抵觸者無效」,警政署的說法明顯違反法令,他希望警政署若不懂法律就不要「丟人現眼」。
他強調,內政部說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授權委辦」後,北縣府才具有警察人事權限,但委辦是辦理事務並非人事權,如果是委辦應由中央給經費,但過去到現在,北高兩市從未接受「委辦」,中央也從未編列委辦經費,希望中央再不要任意曲解法令。
至於掛階警官是否會遭到中央「懲處」一事,周錫瑋也援用北高例子指出,獎懲權屬於直轄市,警政署無權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