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事北縣槓中央 李逸洋:周錫瑋不懂法
【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縣政府與內政部為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後的警察人事權槓上。對台北縣長周錫瑋「台北縣的權力和北高兩市一樣」的說法,內政部長李逸洋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警察人事權並不在台北縣政府準用範圍。周錫瑋對法律外行,令人覺得可笑。
李逸洋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時指出,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只有組織跟財政規模比照直轄市,不含人事權;不過周錫瑋認為,地方制度法經立法院修正通過後,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所有的人事編組、預算及所有權力,跟北高兩市一樣,李逸洋不懂法律。
李逸洋在新聞稿指出,「準直轄市」並非直轄市,權限當然也不等同於直轄市,其次,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九條規定,警察人員由內政部管理,或交由直轄市政府管理。台北縣非直轄市,內政部也未授權給台北縣政府管理,所以北縣府所發布的警察人事命令,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自始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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