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11月1日起 開放重型機車行駛快車道
【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二十四日電)台北縣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依據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北縣快速道路部分路段及市區或一般道路快車道在未依規定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均開放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及直接左轉,不必再兩段式左轉。
交通局指出依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因此,北縣轄區內快速道路及一般道路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在快速道路部分包括國道三甲全線,省道台62、台64、台1、台61甲線,新店環河路由台北縣市界至中正路口、縣側環快由中興橋至龍門路口。
市區或一般道路快車道部分,交通局表示,在未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路段都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及直接左轉,不必兩段式左轉。台5線貨櫃車專用道因直接連接高速公路,仍禁止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交通局長林重昌強調,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雖視同汽車,但駕駛人應注意行車安全,禁止同車道併行、禁行路肩,以及保持安全距離,檢查輪胎胎紋深度,注意後視鏡盲點,行車前應安全檢查,全天開亮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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