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四日電)高雄縣有九千多名國中小學學生繳不起午餐費,地方制度法七月修正公佈實施,高雄縣政府各一級單位改職稱,並送縣議會定期大會審議,縣教師會擔心縣府一級單位主管將大幅調高薪資,要求縣議會為縣民權益把關,不要讓不公不義的情事發生。縣府人事室主任蕭博仁則立刻澄清。
蕭博仁表示,修正的地方制度法七月公佈實施,縣市政府主任秘書統稱為秘書長,縣市政府一級單位統稱為處,縣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統稱為局,各單位課改為科,縣市政府政務人員(機要人員)比照簡任十二職等。縣府修改縣府組織自治條例,送昨天開議的縣議會定期大會審議,通過後更名。已有十多個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已獲縣市議會審議通過。
他表示,縣府一級主管比照簡任十二職等,還需要考試院修改職務列等表後才能實施。目前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十到十一職等,未來改為十二職等,每月薪資調升約新台幣一萬兩千元。
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召開記者會指出,這些年來,縣府施政退步,有些項目不僅不及格,且敬陪末座,搞到民眾生活越來越困苦,教師在校園內感受深刻,越來越多的學生繳不出午餐費與學費,甚至三餐打包學校午餐剩餘飯菜,帶回家供全家吃。
他表示,九十學年度到九十六學年,高縣繳不出午餐費的學生逐年攀升,九十學年四千人左右,九十六學年度達九千五百多人,增加一倍以上。
他表示,縣府施政無能,縣民所得大幅縮水,家戶平均可支配所得1997年新台幣七十四萬九千多元,2006年下降到六十八萬六千多元,減少百分之八點四,縮水幅度高居全國之冠,全台只贏台東縣;1997年平均家庭儲蓄二十一萬四千多元,2006年也下降到十五萬七千多元。
他表示,縣府的政績這麼爛,縣政府官員未感到汗顏,竟然還想要大幅加薪,縣府送到縣議會的縣府組織自治條例,縣府官員職等將大幅提升,局室一級單位將改為「處」,主管提升為十二職等,每月薪水可多領兩萬元,未來也有退職金可拿,二級單位課長也全升格為科長。
他表示,縣府有錢調官員的薪水,倒不如拿出來救濟貧苦的民眾與學生,不要每次談到教育就沒錢,省錢省到偏遠弱勢地區學生的身上,連答應的交通補助也要刪除,卻大筆鈔票花在官員加薪與退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