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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控i-cash變相吸金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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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羅志明昨天說,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7-ELEVEN)發行的icash儲值卡,1張賣新台幣100元,卻不能退卡退費,至今已售出500萬張,至少A走5億元;統一超商回應,空卡只要沒消費過,憑發票是可以退錢。至於儲值退費,因為涉及後端系統管理,無法在門市現場核退,不過還是可以寄回後端處理等待退費。

羅志明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icash卡視同現金儲值卡,餘額用完,卻規定不得退卡拿回100元,要拿回儲值餘額,還要扣100元手續費,變成消費者可能會被A走200元。

羅志明說,消費者購買西元2007年前舊版icash卡時,根本未被告知不得退卡退費,新版才有簡單說明;空卡不得退費,可能已違反消保法,就算消費者要退回儲值餘額,還要自行寄到總管理處,意圖造成消費者不便,從中牟利。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彭維岳表示,禮券定型化契約未規定不能販售禮卡,但一張卡賣100元,退儲值餘額還要手續費100元,已要求統一超商改善,且販售時應符合商品標示法規範,應以平等、互惠與誠信原則,登載消費者應注意事項在本體、說明書或包裝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張嘉麟說指出,統一超商有4千多家分店都可儲值,退儲值餘額時卻只能寄到總管理處,不合理,各分店應都可退費。

統一超商指出,icash其實是定位在禮物卡,也就是商品,不像會員卡或是金融卡,而依據售卡統計,有3到4成的消費者其實買卡是為了收藏,像是王建民系列、哆拉A夢、kitty系列都是熱門收藏,因此製卡的成本高,加上人力管銷費用,統一超商認為以100元販售是合理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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