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icash卡可退 但處理及郵寄費共100元
【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三日電)立委質疑統一超商發行的icash卡不能退。統一超商今天表示,該卡是以商品模式售出,只要消費者買回拆封後才退卡,就須付100元手續費,此為郵寄及系統處理等成本。
立法委員羅志明今天質疑統一超商發行的icash儲值卡1張售價新台幣100元,卻不能退卡退費,至今已售出500萬張,至少A走新台幣5億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張嘉麟說,該卡雖可退儲值餘額,仍要收手續費100元,為德不卒。
對於立委的質疑,統一超商表示,手續費100元包含2次來回郵寄掛號費用、系統處理、人事客服及電話費用等後端處理成本,所收手續費符合經濟部商業司的規定,並沒有違法。
關於賣出500萬張入帳5億元,統一超商強調,5 億元為製卡時已支付成本,該商品發行背後還有系統開發、商品製作、人事成本等支出,並非只有看到的商品本身而已。
統一超商說,icash卡本來就是商品,並不同於悠遊卡,即便更早發行這類商品的日本市場,就將它當作禮物或免去帶零錢麻煩的物品使用,若該卡有特別款式發行,受到市場搶購收集,則可增值;否則這類卡的發行,只要拆封過,就視為已售出商品,未拆封、則可原價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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