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3日訊】
(這篇競選材料貼出當天即被惡意覆蓋,見附件2)
山東大學將在11月10日直接選舉區人大代表,這是中國大眾享有的唯一直接選舉機會,五年一次,十分難得,是大陸中國人最現實最廣泛的一個難得的民主權利。
憲法三十四條規定中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中國選舉法二十九條論及人大代表選舉時指出:「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山大有很多民主黨派和社團,我自己就是「民主建國會」成員,曾被選為山大民建副主委和山東省委委員、,還被授予「中國民主建國會優秀會員稱號」,我是「山大老教授協會」會員並被選為副會長,是「山大退休者協會」會員,「山大台胞台屬聯誼會」副召集人,這些組織都是人民團體。
我建議山大的民主黨派和社團負責人,不辜負成員的期望,珍惜自己的職權和會員的權利,組織成員們提名區人大代表候選人,為發展基層民主、推進基層選舉盡到責任,我自己決定競選區人大代表,希望我所在的黨派和社團討論對我的提名問題,也歡迎其他同志參選。
我認為如果民建和相關社團,在成員提出要求參選時不召集會議,是他們失職,如果有某些勢力向他們施壓,不批准他們開會,示意不准提某人參選,那都是違法活動,如果證據確鑿我將提出告訴。
選舉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以暴力、威脅、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6年「山大民主建國會」總支召開座談會,我曾要求,山大民建支部,在區人大代表直接選舉時,必須召開提名會議,如果不召開,我將在下次改選時投他的反對票。那次的會議紀要附後。我希望他們要會錯失良機。
孫文廣200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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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民建」座談會發言紀
(有刪節)
2006 年10月15日,「民主建國會」(「民建」是大陸八個「民主黨派」之一)山東大學總支舉行「學習貫徹中共六中全會座談會」,參加的人還有中共官員和山大主委等共三十多人。現在寫出我在座談會上的發言過程。……
(四)關於擴大黨內民主
我說:這次六中全會提出要「擴大黨內民主」,「民建」也應該擴大民主。重要的是改進選舉制度,要加強每個會員的選舉權利意識,過去我們的選舉,沒有形成競爭機制,基本上是上級指定幾個候選人,實行等額選舉。為什麼不實行差額選舉?就拿共產黨來講,十七大班子不好定,為什麼不可以差額選舉?選一個總書記,可以兩個候選人,一個胡錦濤,一個曾慶紅,看大家投誰的票。常委候選人可以更多些。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增強選舉權利意識,要尊重自己的選舉權利、投票的權利,不能隨便在選票上劃圈(同意)。
我們的山大」民建」主委是市政協委員,他每年要去開一次政協會議,開會之前他應該征求」民建」會員的意見,會後向會員匯報會議內容。如果他明年去開會不徵求大家意見,回來不匯報怎麼辦?
我自己可以明確的表示,下次」民建」改選我不會投他的贊成票,「民建」主委也可以換個人來當。我以前當過十年濟南政協委員,每年要去開五六天會,開會主要是聽報告,很少談敏感的政治問題,主要是領會上級精神,沒有多少參政、議政的事。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開完會之後應該向選民匯報,傾聽選民呼聲,開會要反映民意。
(五)政黨的重要功能是參加選舉
一個民主國家政黨的主要任務是參加選舉,提出候選人,組織競選活動,下次在選舉縣、區人大代表的時候,我希望咱們」民建」,能夠組織會員討論選舉,提出自己的候選人,輔助他競選,讓大家看看山大「民建」到底是不是一個花瓶。
根據中國選舉法規定,各政黨、人民團體和十個以上選民聯名都可以提出候選人。我們」民建」既然是一個政黨,就應該提出自己的候選人。我建議,選舉開始後,」民建」山大東區支部召開會議,討論選舉辦法,提出自己參選的候選人。我建議東區」民建」主委召開這樣的會議。如果到時候他不開這個會議怎麼辦?我們沒有別的辦法,我只能在下次」民建」支委改選時不投他的贊成票。上次我們山大」民建」總支換屆時主委得了個全票,沒有一票反對和棄權。我想下次如果他不能履行他的職責,他就不會得到全票,至少我不會再投他的票。
公民的選舉權和」民建」會員的選舉權,是個神聖的權利,也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實實在在的一個權利。除了這個權利之外,我們還有什麼實在的權利呢?我們應該珍惜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充分利用這個權利,在選票上不能隨隨便便的劃圈。我建議東區的支部負責人,能夠組織大家開會討論人大選舉和提名候選人的問題,如果他不召開這樣的會議,又沒有滿意解釋,下次支部改選的時候,我不會給他投贊成票。
(六)民主黨派是不是政治花瓶?
最近在《人民日報》海外版,報導了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先生的講話,他說:「中國的民主黨派不是『政治花瓶』」,並從各種角度加以論證。但我認為,民主黨派是不是個政治花瓶,並不是我們「民建主席」說了算的事情,要看廣大人民群眾的反映。據我接觸,在基層有不少人認為「民主黨派」就是個花瓶,這是很多人多年來形成的觀念,有的說法比這個更難聽。要改變這種觀念,必須要有實際行動,首先」民建」內部要擴大民主,要對執政黨實行有效地監督。如果我們在自己內部都不能實行民主,怎麼能改變「政治花瓶」的形象呢?
(七)紀念」民建」創始人章乃器先生
民主建國會成立於1945年,章乃器是主要創始人之一,「民建」在1949年前為爭取中國的民主化做了大量工作,建國後章乃器被選為糧食部長,但是在1957年卻被打成「極右份子」,撤了部長職務。主要的根據是章乃器當時說了不要搞個人崇拜,說對毛澤東也不能搞個人崇拜。現在看來他的講話完全正確,但是他戴著右派帽子過了22年,「文革」中被打得遍體鱗傷。直到現在他的事跡很多人都不知道,包括「民建」中的很多人也都不知道,我們現在應該紀念章乃器,學習章乃器,出版他的傳記、文集。
(八)國家大、人口多不是貧困的原因
中午吃飯,有人講,咱們中國人口多,國家大,不好治理,認為這是貧困的原因,我對此提出不同看法。我說:「如果真是國家大,人口多會造成貧困,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去統一台灣,統一之後不是國家更大,人口更多了嗎?不是更難治理了嗎?北朝鮮人口只有2000萬,是個小國,為什麼那麼窮?和它一線之隔的南韓,人口是朝鮮的兩倍,為什麼那麼富?人均收入差幾十倍?他們原是同種、同族、同文的一個國家;它們的貧富差別只能說明重要的是制度、是體制。說國家大了,人口多了,不好治理,那是為自己的落後找借口。」……
(十)我的態度
大陸現在有八個「民主黨派」,一個執政黨,這些政黨組織的成員有七千多萬,他們各自的思想、行為、獨立性、自由度有很大差別。
中國正在進入一個偉大的由極權走向民主的轉型期,現有的政黨成員,如何發揮作用值得探討探索。對這些政黨的批評,揭露文章在海外已經有很多了,國內在這方面還是一個禁區。
我自己由於多種原因,在1988年加入了「民主建國會」,還當了省委委員、山大支部副主委。在中國大陸作為一個「黨派」的成員,覺醒之後,如何盡到自己的責任呢?有人說要退黨,我不反對,這是他的自由權利和選擇。但是我又想,做為一個「黨派」內的異見人士,原本別人就是想孤立你,把你邊緣化,離開了那個政黨(不管是花瓶還是執政黨),在沒有結社自由的社會中,如果沒有更合適的群體可以參加,那不是更孤立、更邊緣化了嗎?所以我想也可以利用自己「黨派」成員的身份,利用人際關係,「黨派」活動講話的機會,表達觀點,維護自己和「黨派」成員的權利。當然在「黨派」會議上講話,要注意分寸,不能像海外發表文章那樣秉筆直書。
我對「民主黨派」成員的身份,並不留戀。我要在「黨派」的會議上發出自己的聲音,講出自己的觀點。這是對「黨派」負責也是對我自己負責。如果因為在「黨派」內部講話,而被開除黨籍,我也不後悔,對開除,我一是不怕,二是準備,三是現在不被開除也好。在過去的會議上,我曾經講過一些不同的政見,最近又講了一些,我根據回憶(沒有講稿),把這次講話過程書寫出來,錯了歡迎指正。
2006年10月30日於山東大學(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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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校黨委查辦破壞選舉、惡意覆蓋
10月19日上午8點,我在山大南院宿舍東門保安亭旁佈告欄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摘要」、「致山大黨派和人民團體書」,內容都是圍繞正在進行的區人大代表選舉,結果貼出不到十個小時,當天下午即被一份所謂「求租」廣告覆蓋。我立刻按求租者手機號碼打過去與他聯繫,結果是個空號。很明顯這
次覆蓋,是有人策劃的故意破壞選舉。
選舉法是我們這次選舉的依據,依法治國是十七大的精神之一。有人竟敢在山東大學,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冒名「求租」廣告覆蓋「選舉法摘要」,這是明顯的違法活動、破壞選舉的行動,也是破壞社會和諧,以身抗法,請領導山大的校黨委督促你們領導下的山大公安處查辦。
請校黨委,提供山大選民進行正常選舉的法治環境,保證山大選舉能在公開、透明、守法,執法的條件下進行。
山大管院退休教授、人大代表參選人孫文廣
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於山東大學東區南院宿舍
電話:0531-88365021
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整理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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